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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國:兩岸不可拘泥於一方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09-11-28 00:18:08  


兩岸專家學者在北京探討現階段敏感的政治議題
  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海峽交流基金會顧問、“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大學教授黃光國在《中國評論》月刊十一月號發表專文《顧全台灣“面子” 共創雙贏“裡子”》。作者指出,兩岸“學者觀點最不一致之處,是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時所使用的‘名稱’,也就是兩岸關係定位的問題。”提出要正視“文化傳統,發揮‘面子’文化的正面功能,因勢利導,在雙方談判時,對涉及的各項事務都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只要大陸在雙方簽署兩岸和平協定上改變觀點,讓台灣覺得‘有面子’,則未來的兩岸互動必定可以得到‘共創雙贏’的‘裡子’。”文章內容如下:

  今年9月12、13日兩天,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與台灣的兩岸統合學會在北京共同舉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路徑”學術研討會,來自台灣的學者16人和大陸研究台灣問題的專家將近20人齊聚一堂,針對兩岸現階段最敏感的政治議題,包括兩岸政治定位,以及文化統合、經濟一體化等問題,進行了一次正式而具有深度的對話。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致詞時表示:“這個會議非常有意義,希望能夠經由此一研討會的探討,為這些問題的解答,找到必要的理論支撐”。

  在第一場討論會上,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教授就兩岸定位問題,提出“兩岸統合,一中三憲”的構想,引起了與會學者的熱烈討論。我除了發表一篇引言論文之外,同時還負責在會議閉幕式上做總結,因此對兩岸學者發言的針鋒相對之處,印象特別深刻。在我看來,雙方反覆論辯的問題,其實就是當前兩岸關係最不易解決的難題。因此,僅就個人記憶所及,對雙方學者發言的重點加以整理,並對雙方學者爭議不下的焦點問題,提出個人的看法。

  兩岸關係的原點

  中國評論通訊社、中國評論月刊社長郭偉峰在主持討論時指出,解決兩岸關係的結構問題,必須有哲學思維,回到原點,找到新起點。然則,甚麼是兩岸關係的“原點”?

  自從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到台灣之後,海峽兩岸便在其有效統治領域之內分別各自實施一部憲法,也各有一個“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兩個政府之間尚未簽訂任何的和平協定。目前台灣在國際公法上的地位,是一個“處於內戰局面的既定事實的政府”,是一個有限制地位的政府。它雖然能夠與外國簽署條約,並履行若干的國際責任和義務,也能夠在它有效控制的領土上承擔一般國家的任務,但並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然而,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因為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生效,而於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中的席位;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得到大多數國家的承認;但從國家“主權”嚴謹的定義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針對這一點,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嘉樹、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巫永平,都不約而同地指出:“目前兩岸的兩個政府都無法充分代表中國的主權,唯有台灣和大陸加在一起才等於整個中國”,獲得了與會人士的一致共鳴,認為這是繼前中共副總理錢其琛提出“一中新三段論”後,最重要的“第四段論”,也可以看做是兩岸關係的“原點”。

  王振民教授指出:“承認問題、接受問題是消滅問題的最好方法”,面對兩岸關係這樣的客觀現實,我們該如何“承認問題、接受問題”?

  台灣完成二次政黨輪替之後,馬英九在2008年5月20日就職典禮上明白宣示:“未來我們將與大陸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胡錦濤於2008年12月31日也再次鄭重提出“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和平發展框架”。然而,當兩岸要簽署“和平協議”時,雙方便面臨了“如何彼此定位”的難題:

  黃嘉樹教授很正確的指出:目前兩岸政府在“法理上”雖然是“互不承認”,在“現實上”卻不得不“互不否認”,雙方都必須承認兩岸存有兩個互不隸屬的“法政系統”、“公權力系統”或“政府”,否則雙方便不可能簽訂“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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