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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氣候大會 各方應反躬自省

http://www.CRNTT.com   2009-12-22 10:41:15  


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於12月19日在爭吵與混亂中結束。
  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訊(評論員 余永勝)歷時十三天、有110多個國家元首參加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於12月19日在爭吵與混亂中結束。作為會議惟一成果的《哥本哈根協議》,在經歷了生生死死的不同判決後,最終以“記錄在案”的形式成為氣候檔案。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稱,這個協議將供成員國自願簽署。但各方在面臨很大壓力時都沒簽,今後誰還會再“自願”簽署,實在是個問號。雖然此前人們一直就對會議結果不樂觀,但以這種似是而非的“記錄在案”結果收場,著實有些意外和滑稽。 

  當然,人們的看法也不完全一樣。聯合國秘書長就對結果感到“滿意”。這也難怪,作為大會的主辦方,聯合國肯定大會成果就是肯定自己的工作。只是與秘書長有同感的人就沒幾個了。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毫不諱言自己的“失望”,綠色和平更是炮轟這份協議,認為比《京都議定書》還倒退了一步。至於發展中國家以及島國聯盟,更是不吝抨擊之辭,諸如“出賣”、“屠殺”之類的措詞,都派上了用場。 

  出現這個結果,無疑也有必然性。一方面,各方固執己見,不肯妥協;另一方面,各方又不願承擔失敗的責任,認為折騰了這麼多天,總得給輿論一個交待。在此情況下,講求原則性而非操作性,注重自願性而非約束性,追求靈活性而非法制化,就是起草協議時的惟一選擇。於是,一個既無減排目標,又無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在首腦們登機離開前,救急似地出台了。 

  如今,哥本哈根大會已成歷史,現在要檢討的是大會失敗的深層原因。檢討的目的,也不是要給誰樹牌坊或立恥辱柱,而是要著眼於推動問題的最終解決。我們要清醒的是,政客們為了利益相互攻訐,這是身份使然。而媒體是人類的公器,顯然應把維護人類共同利益作為自己的使命。只有秉持這一原則和立場,檢討會議才不會流於厚此薄彼的淺薄層面。否則,我們又與會場上的政客有何區別呢? 

如果以此原則和標準來看,發展中國家提出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其合理性顯然不容置疑。原因有二: 

  一是從道義上看,迄今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占全球的80%,按照“罪罰相等”的原則,發達國家顯然要承擔更多的歷史責任。 

  二是從能力上看,發達國家在資金、技術等方面,也具備了承擔更多責任的條件。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主要是用來滿足高標準甚至是奢侈生活的,而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主要是用來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顯然,用於暖氣鍋爐的燃煤排放,與用於做飯的燃煤排放,其減排次序是不應當處於同一等級上的。《哥本哈根協議》堅持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這一原則,許多人把它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勝利,其實從更高的境界來看,這是全球減排運動的勝利,因為只有堅持這個原則,減排運動才能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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