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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投”違憲 補選撥款應審慎

http://www.CRNTT.com   2010-01-22 11:28:51  


“五區公投”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中評社香港1月22日訊/“雖然根據《立法會條例》,當局有責任就議員辭職進行補選,但問題是五名辭職議員已明確指出辭職的目的是要進行‘公投’,而‘公投’是明顯違反基本法,這樣立法會是否要撥款進行一場違反基本法的補選,這本身已值得商榷。英國法例規定,議員要辭職必須要有極充分的理據,例如委任擔任公職等。現在五名議員以推動‘公投’為由辭職,辭職理據不僅不充分,更是違法違憲,立法會是否應該否決撥款,保護基本法免受損害?”《文匯報》今天登出卓偉的文章“補選絕非“公投” 公社自欺欺人”

  儘管中央表達嚴正立場,社會也口誅筆伐,民意彰彰明甚,甚至反對派內部都不以為然,公社還是推出了五人的辭職名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公社一意孤行推動違法違憲的“五區公投運動”,明擺就是要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紅線。當“公投”這個“潘多拉的盒子”打開後,本港政局將再無寧日。港人終於發現,本港政制的最大死結,正在於一班不守法、不守憲的政客,將本港一次又一次推上政治漩渦之中。 

  公社的“公投”擾擾攘攘,昨日終於宣布五人的辭職名單,包括梁家傑、陳淑莊、黃毓民、梁國雄和陳偉業。五人將會在26日辭職,並在29日生效。同日兩黨更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為口號,要求盡快實現雙普選,廢除功能組別。兩黨的辭職名單出台後,意味“公投”已經沒有回頭路。社民連始作俑者,自然是樂觀其成。但昨日記者會上,公民黨顯然不無憂慮,黨魁余若薇不斷重申“公投”並非搞“港獨”,“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云云。余若薇千方百計去辯護,其實正反映公民黨察覺到民意的反彈,一場違法違憲的“公投”,一場自稱“全民起義”的運動,就是在踩“港獨”的紅線。 

          違法違憲本質百辭莫辯 

  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來源中央授權;中央授予多少權,香港就有多少權。基本法沒有授權香港“公投”,不論特區政府甚或民間團體自然沒有權創制各種形式的“公投”。公社利用補選進行的所謂“公投”,沒有任何法理依據,但兩黨就是反覆論說這是“公投”,既是故意誤導市民,更是知法違法。 

  自港澳辦及中聯辦的聲明,一錘定音指出“公投”違法違憲的本質後,輿論民意亦紛紛揭露“公投”的謬誤及危害性。特區政府已指出這只是一場“補選”,不承認任何“公投”結果,過半數民意反對,“公投”聲勢急轉直下。就是反對派內亦有不少質疑。司徒華批評“邏輯混亂”;何俊仁直指是一場補選;馮檢基更寫了多篇文章力指“補選”非“公投”。除了公社兩黨外,反對派幾乎都眾口批評,主要是“公投”明擺是要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紅線,令本港承受巨大的憲制風險,民主之路只會更加崎嶇。 

  不能迴避的是,這次“公投”只是一個開端,梁國雄明言選舉後會包圍禮賓府要特首向中央承認“公投”,說明兩黨下一步就是要迫政府接受所謂“公投”的結果,如果政府不允,兩黨就會以此為由,製造事端,以補選的結果不斷向政府施壓。“公投”是兩黨挑動政爭的“潘多拉的盒子”,也是本港政局懸在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任何對本港負責任的從政人士都應抵制和反對這種做法。 

                       是否撥款補選值得商榷 

  隨著辭職名單公布,兩黨已是箭在弦上。但既然社會已經察覺到“公投”的危害性,是否就任由兩黨將本港推上政治漩渦之中?補選的一億五千萬撥款仍需立法會通過。雖然根據《立法會條例》,當局有責任就議員辭職進行補選,但問題是五名辭職議員已明確指出辭職的目的是要進行“公投”,而“公投”是明顯違反基本法,這樣立法會是否要撥款進行一場違反基本法的補選,這本身已值得商榷。英國法例規定,議員要辭職必須要有極充分的理據,例如委任擔任公職等。現在五名議員以推動“公投”為由辭職,辭職理據不僅不充分,更是違法違憲,立法會是否應該否決撥款,保護基本法免受損害? 

  就是不論法律問題,議員因為政治原因而辭職再補選,本身已違反了政治倫理。議員在競選時爭取選民支持,已等同與選民訂下了契約,既然事前沒有說會中途辭職,現在辭職就是欺騙選民。況且,議員在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基本法。現在卻要利用辭職補選來違背基本法,他們是否還符合基本法的要求,符合一個議員的標準,本身已屬疑問。所以立法會應審慎檢討是否批准撥款,必要時甚至可司法覆核去釐清補選人士的標準,長遠應檢討立法會選舉條例,這並非單純是阻止兩黨操弄補選以謀個人利益的行為,更是防止事件成為先例,讓一些不負責任的政客利用這個漏洞,不斷玩弄這個“補選公投”的遊戲,令全港社會都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