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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動物園“狐假虎威”為哪般

http://www.CRNTT.com   2010-04-13 10:45:41  


 
  當然,不管怎麼樣,動物園職工是絕不會將猛獸放出來的,他們採取的不過是權宜之計,就像跳樓討薪的民工那樣,權當是吸引眼球罷了。從這則新聞被當天各大網站普遍轉載情況看,動物園的願望有一半是達到了:此舉已經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接下來,估計鄭州市政府會迫於輿論壓力,著手解決這樁懸案。

  暫不論鄭州市政府會採用什麼手段解決這樁糾紛,就事論事而論,此事值得當地政府反思的有三點:一是作為政府部門的體育局誠信缺失,既然當年文件規定了,20年後再在動物園毗鄰徵地,如數償還,體育局卻一直沒按文件去辦,可謂失信於動物園;二是市政府沒處理好協調關係,當年的批文上寫著,在動物園毗鄰徵地,如數償還,按照權限,體育局無征用土地權,這需要市政府出面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征用土地後再如數償還給動物園,可市政府自下發文件後就當起了甩手掌櫃,對此不管不顧,這樣,體育局也就有了“賴賬”的理由;三是當初批文規定,這50畝土地用於修建自行車比賽場地,而今體育局卻要改作商用,試問,體育局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誰受的權,事前有否征得有關職能部門的統一審批?

  俗話說,兔子急了還要咬人,何況獅子老虎,而今動物園雖屬弱勢單位,但弱者被逼急了,也會跳起來咬人的,這就像作為弱勢群體的民工一樣,當他們投訴無門之際,就會採取極端手段維權,當地政府部門千萬不能將動物園此番維權之舉視為兒戲,而是應該嚴肅對待,慎重處理,還動物園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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