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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房地產利益集團的組成和能量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2 12:15:11 |
利益集團形成、壯大並扭曲決策及其執行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最突出的問題之一,利益集團掣肘,嚴重削弱了我國政府的執行能力,有時甚至被不少人稱之為“政令不出中南海”。房地產利益集團又是我國當前社會發育最成型、活動能量最大、引發的社會反感最強烈的產業利益集團之一。這個集團的核心力量是房地產行業(特別是其中的一些大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一些主管官員,加上房地產行業協會組織共同構成了該利益集團的中堅,媒體和學術機構則構成了這個利益集團的外圍。近年來,房地產投機者的參與日益深入,形成了房地產利益集團的一大發展趨勢。上述企業、政府、協會組織、媒體和學術機構和投機者之間通過利益交換、人員流動等途徑聯繫起來,同一成員,今日在政府主管部門,明日下海到企業任職,房地產學者同時又是房地產炒家,這種現象並不鮮見。 一、政府組織“碎片化”成就利益集團 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房地產企業成為利益集團的核心力量,這一點本在情理之中;但房地產利益集團得以成型並展現出如此巨大的活動能量,關鍵卻是本職工作在於監管這個行業的政府部門,特別是行業主管部門。 任何組織都存在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組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不完全重叠,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概莫能外;組織規模越大,這種不完全重叠的幾率越高,局部尋求犧牲整體、個人尋求犧牲組織以增進自我利益的內在衝動越強,假如約束機制未能及時相應演化發展,組織將出現“碎片化”趨勢。就政府部門(這裡指的是廣義的政府部門)而言,設置各個部門本意在於各司其職,共同促進整個政府體系的正常運轉,為此需要對其轄內企業和居民不利於整個社會的活動實施監管。然而,假如約束不足,各個部門、乃至各個官員個人為了最大限度擴張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源,提高自己的影響力,往往會誇大自己主管領域的重要性,或明或暗地縱容、支持轄內企業和居民不利於整個社會的活動與主張。正是在這種心態下,歷史上政府能力衰弱時常常出現“養寇自重”現象,即負責討伐“賊寇”的軍隊將領不是全力以赴消滅敵人,而是在占據一定優勢之後故意給敵人一條生路,放縱敵人保持一定力量,以此維護自己在政府和軍隊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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