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改善香港民生 六項建議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6 11:29:38 |
亟待改善的民生項目,可歸納為:一,完善社會保障;二,解決在職貧窮;三,壓抑樓價;四,發展經濟,增加就業;五,加強監督,避免醫療事故;六,增加教育經費,期望施政報告都能兼顧。 香港進入“後政改”時期,官民共識是“必須關注及改善民生”。但如何改善民生,則各方並無共識,基本上是“各吹各號,各唱各調”。政府也沒有公布有關改善民生的規劃,或許還沒有全面、周詳地考慮清楚,要等今年十月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才公告天下。是否如此,到時方知。任何政府若看不到“關注民生”的呼聲,又做不到“改善民生”的實事,在輿論面前,或者在立法會議事大堂,這個政府將成為“刺蝟”這樣的角色。坐擁幾千億元財政儲備的特區政府,相信一定不願意扮演“刺蝟”,因此,可以料定,十月的施政報告,必有多項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舉措。筆者不揣冒昧,提出一些亟待改善的民生項目,供各方參考,以期拋磚引玉。 在職貧窮社會悲哀 其一,完善社會保障。香港是列入發達地區或富裕經濟體的城市。放眼世界,凡是富裕經濟體,大多已有較為完善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其中不少國家(主要在歐洲區)更被世人稱為“福利社會”。相比之下,香港雖忝列發達地區,但社會保障仍有很大一段距離,例如在“亞洲四小龍”之中,遠不如新加坡、韓國及台灣。香港有綜援金和生果金(高齡津貼)之設,可惜香港沒有全民養老金。香港的綜援金制度,申請條件頗嚴,且援助水平甚低,大致上可形容為“免於餓死”。加上社會上對領取綜援者多少有一點歧視,令一些孤苦獨居老人“死也不要領綜援”,寧願“辛辛苦苦執紙皮”幫補生活。生果金的每月一千大元,也有一些限制,如“離港不得超過二百四十日”之類。在後政改時期,既然各方期盼政府致力改善民生,是否可以將完善社會保障作為“重頭戲”,並率先提高生果金及綜援水平?長遠而言,政府應定下設立全民養老金的目標。否則,最好就免談與新加坡競爭之類的豪言壯語,以免令人笑痛大牙。 其二,解決在職貧窮。在職而貧窮,明顯是不公平的徵狀,也是很大的社會諷刺。一個在職人士,養不起家人,甚至幾乎養不活自己,這是社會的悲哀和恥辱。這一現象,無疑涉及香港長期以來沒有最低工資的法例規定。進一步說,這肯定也是本港貧富懸殊非常嚴重(在富裕經濟體中名列第一,極不光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職貧窮顯然與最低工資不受限制有相當關係,政府現時決定立法,也正在立法會進行討論,這一大方向應予正面評價。此事之焦點,相信在於最低工資的水平如何。淺見以為,其水平最低限度應讓在職人士可以有尊嚴地生活。解決在職貧窮問題,肯定也是民生大事。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