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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與和諧 關鍵在企業社會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10-08-13 11:24:14  


六輕大火和富士康跳樓一樣,都引發社會對企業責任的高度關注。
  中評社台北8月13日訊/台灣大學財稅金融系教授沈中華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文章“發展與和諧關鍵在企業社會責任”。作者認為:“最近台灣發生一連串狀似無關,卻彼此相連的事件,從稍早的富士康十三跳、六輕大火、中科環評未過,到網友票選十家最惡質的銀行。這些事件看似彼此無關,互相獨立,但其實彼此之間都有一條線串聯,那就是企業社會責任。”文章內容如下:

  一般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存在是由有二個衝突所造成,第一個衝突較常被提及,是由市場失敗造成;其指的是個別公司的成本不等於社會的成本,一個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環境汙染,上述的中科及六輕均屬此。經濟學家常認為這外部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距問題可以靠政府課稅或補貼以解決,但別忘了市場會失敗及沒效率,政府也會失敗及沒效率,經濟學家在討論政府可用課稅或補貼解決上述差距時,往往忽略此點。這次六輕及中科事件反映了這兩個失敗,故企業為了自救,避免人們對這企業有不好形象,甚至杯葛此企業,所以企業應積極自行進行社會公益,以減少外部與社會成本的差距。

  我要強調的是第二種衝突,稱之為分配上的衝突,一般人較少討論此。它指的是市場沒有失敗,供需達到均衡,且有效率,但卻未必公平。例如耐吉球鞋以很便宜的工資在越南請工人製鞋,再銷售到全球,市場運作完美,也極有效率,但與一雙耐吉球鞋在美國市場的售價五十至一百美元相比,耐吉只給工人極低的薪水,學者稱之為市場有效率但不公平;富士康的例子屬於此類。當然,也有業者反駁,指出沒有它們這些大企業,這些工人過得更差;這些均值得再討論。

  然而第二個衝突特別適用金融機構。在分配上的衝突上,由於金融機構掌握了大部分的訊息,是訊息的優勢者,當訊息的優勢者與訊息的劣勢者溝通,處於絕對優勢。所以雖然過程完全符合自由市場原則,且市場供需相等達到均衡,但結果卻常不公平。

  以投資銀行為例,在初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常會對某些投資人特別好,如低價出售新股,原因可能是這些投資人會在此公司下單,此時市場極有效率,但不公平。最近在台灣廣受討論的私募基金及連動債的議題亦相似,它們均符合市場效率,且符合自由經濟,但卻不公平,這也是為何財富分配日益不均衡的原因之一。

  因為商學院一般主要談資本市場的核心:市場機制及效率,不談公平,大家從商學院畢業就認為經營企業就是只要有效率,其實商學院還有其他更有趣的課程,但它們非主流,易被人忽略。所以第二類衝突發生時,部分大企業往往認為自己一定對,在他們對資本市場或金融機構的認知,就是市場自由競爭,優勝劣敗。

  但這個世界不是只有資本市場,還有社會的彼此依賴與互動。如果真的只強調資本市場,則金融海嘯時,應放任企業倒閉,或政府紓困買下,更換大股東,才符合這些企業所謂的市場優勝劣敗法則,但納稅人並無此要求,讓企業主度過寒冬,也為納稅人自己留有一條出路;而企業亦應如此思維。故只看資本市場,就只會有殘酷的殺戮,出現上述的十大銀行。

  但這並非說我們要政府介入,因為如果太強調公平,過度限制,它又會扼殺了自由創新,漠視了企業家精神的貢獻,更何況政府也會失敗。所以如何在二者之間取其均衡,是讓彼此之間多討論,透過自身責任的認識與體會,才是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核心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