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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留美博士被指“涉恐”案

http://www.CRNTT.com   2010-08-22 10:57:14  


 
曾經絕食抗議

  據翟田田的移民律師海明介紹,按法律程序,法院必須在輕罪嫌疑人被捕45日內開庭。對翟田田的指控“恐怖威脅”,實際上只是一項刑事指控,跟恐怖分子和恐怖主義沒有關系。但是翟田田被捕40餘天後,法院還未表示要開庭。負責翟案刑事部分的檢控官表示,還需至少3個月,才會將案件交給大陪審團提出訴訟。

  “實際上,這是檢控官心虛的表現,因為他沒有證據來支撐我的所謂罪行。”翟田田說,在其關押期間,檢控官將罪名指控從“恐怖威脅”降到“擾亂社會治安”再到“輕微擾亂社會治安”,從一個刑事指控降格為一個僅相當於闖紅燈的違規行為,並要求其認罪。

  但翟田田始終不認罪,也因此一直被關在獄中。本來,在多方協商下,監獄於6月答應可以保釋翟田田。但在交了保釋金後,在明知聯邦警察在逮捕他時早已收走他的護照的情況下,監獄突然提出要他交出護照,否則不能保釋。氣急之下,翟田田絕食抗議。

  “當時我絕食了3天,海明律師和家裡都勸我進食,首先要保住自己的身體,但我沒答應。”翟田田說。之後,《紐約時報》一名記者在得知此情況後,到學校、檢控官處進行了采訪,並和美國的華文媒體一起進行了報道。4天後,獄方放棄了這一條件,將他移送到條件稍好的移民監獄。

  “我要感謝支持幫助我的媒體,”翟田田說,他在獄中看完海明律師帶來的多份對他進行報道和聲援的報紙後,他哭了。

  翟泰山也介紹,此事發生後,兒子曾兩次向他咨詢“認不認罪”、“認不認錯”。翟泰山對他說,中國有句老話“寧可站著死,不能跪著生”。翟田田理解父親的意思,既沒有認罪,也沒有認錯。終於,7月底,翟田田被允許“自動離境”。

  海明律師告訴翟田田,這並不是個案。在美留學生和學校發生矛盾的案例很多,也有很多人被投入監獄,但一般都是在關了幾天後,學生認一個小罪名,就被遞解回國,像他這樣拒不認罪的十分罕見。

絕不認罪,也絕不妥協

  按照“自動離境”規定,翟田田本可以體面離去,只需一名安全人員跟著辦手續即可。但8月9日,翟田田卻是在警察的押解下走上飛機的。

  “他們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還在腰間拴上一個大鐵鏈,並將手銬和鐵鏈相連,用囚車將我送到機場。”

  到了機場,警察並未解開翟田田身上的刑具,而是帶他在衆目睽睽之下登機。“當時,我的律師、美國的朋友以及媒體都到機場送我,但警察不讓我去見他們,還扣留了我的隨身行李。”翟田田說,直到到了登機口,警察才把刑具解下。“我當時就對警察的行為表示了抗議,但他們的回答更令人目瞪口呆,‘如果我們讓你去見送你的人,他們把我們打倒後,將你劫走怎麼辦’。”翟田田說。

  8月10日晚,翟田田回到了祖國。目前,因證據不全,翟田田至今仍未受到檢方的正式起訴。無論是“恐怖威脅”還是“輕微擾亂社會治安”,都是檢方提出的認罪罪名,但翟田田表示他絕不會認罪,也絕不會妥協。“如果學校正式對我進行起訴,我會回到美國,直面他們的指控。”翟田田說。

  田田的父親翟泰山也表示,這事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他曾向斯蒂文森科技學院發送了電子郵件,要求其對此事作出解釋,但至今沒收到校方回複。

  8月13日上午,翟田田和父親乘坐飛機回到湖南益陽,將在那裡略事休整,之後再返回西安老家。

  “希望我的經歷能讓大家對中國留學生的人身安全給予更多的重視。”登機前,翟田田說。

  目前,翟田田將在國內進行休整,同時也靜觀美國方面的動向。在談到以後的打算時,翟田田表示,最好的狀態是,斯蒂文森科技學院能夠向他道歉,並讓他重回校園,以完成學業。如果不可能的話,希望能有國內大學接收他,讓他完成學業,從而報效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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