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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義”司法 :發“掃黃家書”

http://www.CRNTT.com   2010-09-08 09:54:19  


杭州警方有罪推定+侮辱刑的做法是一種有著複仇心態的報複性處罰措施
 
給發廊女家屬寫信是“恐怖主義”司法 
 
  有罪推定+侮辱刑是對整個行業的報復性處罰 
 
  即使非正規美容美發店裡沒有任何美容、美發工具,從業人員穿著暴露。但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這並不能代表從業者涉及賣淫。事實上,休閑店從業者肯定談不上都涉及賣淫,如此一概而論進行“告知”,顯然有“疑罪從有”擴大打擊的嫌疑,是“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做法。由於自古以來的傳統延續,再加上本身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賣淫行業消除的難度非常之大,相信這一“難題”也一直困擾著警方。而杭州當地警方因為“治理”無門,該行業又多次死而複生,不得以才想到了有罪推定+侮辱刑這樣有著復仇心態的報復性處罰措施。 
 
  對發廊女的人格尊嚴和其家庭倫理關係緊追不放 
 
  給發廊女家屬寫信的行為是對被處罰者的展示,面向其家庭倫理的展示。它將人工具化了,它征用了一個涉嫌違法者的身體和一切私人信息,來達到社會治理的目的。這種行為不但非法宣布你有罪,而且它需要你的身體來幫助它宣傳,並且動用家庭關係來恐嚇和懲戒嫌疑人。福柯說過,國家的司法對犯人的身體緊追不放。政府也一樣,用商業社會的術語來說,政府舍不得放棄一種傳統,就是對犯人進行一系列包裝:國家將發廊女包裝成賣淫女,並且向其家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將其包裝得更像賣淫女,將整個行業包裝得更像黃色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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