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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巨災風險融資體系構想

http://www.CRNTT.com   2011-03-24 08:38:42  


 
  何為巨災?聯合國的定義是:一種嚴重的社會功能失調,在大範圍內造成人類、物質和環境損害,這種損害已經超出了一國自身資源所能承受的能力。目前,世界上已有1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普遍是發達國家,日本是擁有全球最完善巨災保險體制的國家之一,但當災難來臨時,日本依然無力承受巨額財產損失。相比之下,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更是極度缺失巨災保險制度,巨災賠付率極低。結果是一方面國家財政災害補償支出不斷增加,財政壓力日益增大,另一方面,財政補償與巨災損失金額的缺口逐年擴大,單一的財政救助體制已不適應巨災損失補償,政府財政主導型巨災融資模式遭受到越來越大的挑戰。

  非傳統的風險,需要非傳統的解決辦法。巨災因具有集中性和損失巨大性,不僅需要提供短期的大規模流動性,巨額的保險賠付、災後重建同樣需要大規模的資金支持,因此必須建立一整套巨災風險管理與融資制度。

  按時間段看,巨災融資可分為災前融資機制與災後融資機制。災前融資機制是指預先安排的巨災風險財務分擔機制,實際上是巨災風險的轉移機制,即通過預先安排好的合約、基金等措施將巨災風險轉移出去,一旦發生巨災損失,可以通過這些機制迅速得到賠償。例如,保險、再保險、巨災債券等都是典型的災前融資機制。災後融資機制是指臨時的應急措施,例如,緊急財政撥款、改變預算用途、特別稅收等。

  文章認為,巨災是全球的“准公共產品”,因此必須建立全球統一的,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巨災風險基金制度,讓全球都參與災難救助。具體說來,大致有成立全球性巨災風險基金,加大巨災風險信貸、債券、期權等多鐘金融工具的使用,建立巨災保險的再保險體系並成立巨災保險風險準備金這麼幾個方面。

  目前國際上主要的巨災保險基金有,加勒比巨災風險保險基金、日本地震保險(JER)、美國加州地震保險(CEA)、法國巨災保險(CCR)等等,但這些都是區域性或單個國家範圍內的。現在需要由各國政府主導、各國際組織參與的永久性的“全球巨災風險管理基金”,出資方式主要按國家經濟規模、受災程度、風險敞口大小等,通過各國財政預算一定比例交納,其他部分可以通過商業保險注資或國際捐贈等方式形成一定的份額。

  巨災債券就是一種場外交易的債權衍生物,是保險公司或者再保險公司通過直接發行公司債券,利用債券市場來分散風險的風險證券化形式,以實現保值增值。此外,積極推行巨災風險的對衝金融工具。典型的巨災風險對衝的衍生產品是巨災期貨與巨災期權。這是巨災風險補償機制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巨災融資渠道的拓寬不僅使投資主體從政府援助、保險市場擴展到了資本市場,也有效實現了風險的轉移與分散。目前全球資本市場資金總額約為保險市場資金規模的5倍,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力量增強巨災風險資金能力將很可能是未來國際巨災融資的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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