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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可怕的是“歧視”的制度化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30 14:32:59 |
鏈接:“現代科舉”的公平和歧視 2011-11-28 10:01:29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11月27日,一年一度的“國考”即將開考。今年跟往年一樣,超過百萬的考生拼搶為數不多的職位,當中絕大多數考生會無緣公務員的“金飯碗”。近年來,公務員考試日漸升溫,躍居高考之上,成為中國第一大考。百萬大軍爭走“獨木橋”,成為眾多考生進入仕途的唯一途徑。 橋上人頭攢動,橋下波濤凶險。日前,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發布的一份調查引發網民熱議。這份名為《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顯示,2011年國家公務員近萬個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此外招考還在政治面貌、性別、戶籍等方面存在歧視性要求。 儘管如此,但也不得不承認,相比其他的一些旁門後門偏門,當前的國家公務員考試仍然是相對公平公正的一種選拔人才的方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 “通過完善政策可以解決一些就業歧視問題。但是有一些是走後門、靠關係的,就很難杜絕了。” 我們現在的公務員考試是入門考試,若想獲得科級以下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考試是必考的。從1993年起,我國開始實行公務員考試制度,至今已經執行了18年了。但是公務員考試制度只應用於進入“仕途”的第一步,副處級別以上的可以從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中的管理人員中進行抽調委任。對於非領導幹部職位,是有進必考。這體現了進入國家公務員隊伍的過程中,公平公正、機會均等的原則。 公務員考試和科舉在形式上有相似之處,但是考試內容則完全不一樣。我們借鑒西方國家的公務員考試制度,但是西方的公務員考試制度也借鑒了中國的科舉考試方法。用考試來作為一種衡量標準,東西方是一致的,這一點也是對我國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揚。 為了保證考試和錄用過程的公平與公正,國家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規,包括考試錄用制度,具體的措施和意見也是很完善的。可以這樣說,我們現在的考試制度在考試這一關是公平的,也就是說有進必考這一點是公平的。但是在考試前的報名資格方面,在地方公務員招考工作中出現過不少貓膩。比方說限制職位的報考條件,專門為自己的子女或親戚制定一個報名條件,其他人無資格報名。這就是考試前的第一關出了問題。 其他環節的不正當包括考題洩露,這個在地方公務員考試中曾經有過,但是“國考”在這個方面抓得比較嚴,一般來說是沒什麼問題。第三個環節,筆試通過,到了各個部委以後,面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受到很大的質疑。比方說有10個人考試通過了,但是只招兩個人,被淘汰的8個人中可能有人成績比被錄用的兩個人的成績還要好,這個就跟很多因素有關了,包括面試的水平,以及有沒有“關係”。另外還有就業歧視,有些崗位因為考慮到女生以後結婚懷孕生子的問題,有些女生考再高的分,在面試這一關卻過不了。 保證面試環節的公平公正,有些問題可以通過政策上的彌補,比如一個崗位招4個人,規定至少要有兩名女性。通過完善政策可以解決一些就業歧視問題。但是有一些是走後門、靠關係的,就很難杜絕了。這個是和不正之風相聯繫的,這種現象導致的結果就是很多有權有勢的人家的孩子考上公務員,而農家孩子再優秀也很難進入到這個系統。只有在有效地防止公權力在選拔公務員的過程中濫用之後,才可能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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