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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門不清淨源於衙門爭利

http://www.CRNTT.com   2012-01-09 11:19:52  


 
  上文提及的關於雲南省寺廟承包問題的調研就曾提及,大理州寺廟承包問題起源於“以旅活市”戰略。觀音塘、聖源寺和感通寺出於解決自辦自養、以寺養寺經費,以及改善寺廟基礎設施建設的目的,經寺廟提出申請,由政府宗教主管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同意後,三個寺廟對部分房屋場所(包括大雄寶殿)對外出租開展商貿經營活動。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寺廟(主要是大雄寶殿)的正常宗教活動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擾。

  貢獻三分之一的財政收入,少林寺商業化進程中地方政府才是最大受益者

  在傳媒視角中,佛門商業化走的最遠的當屬少林寺,開公司,搞“功夫之星”海選,拍少林題材電影,穿豪華袈裟,獲贈豪華越野車……少林寺在商業社會中沉淪的報道屢見不鮮。但關注釋永信對少林寺商業價值進行最充分開發的同時,如果將觀察目光從他本人轉移到“合作夥伴”身上,就不難發現地方政府利用少林寺“抓經濟、搞政績”的衝動更為強烈。少林寺與當地政府利益糾葛的大體面相是,少林寺的旅遊收入一度占據登封財政收入的1/3強,目前主要圍繞少林寺發展起來的第三產業,也約占地方財政的1/3。

  幾乎所有的文保建築、宗教場所,在政府眼裡,都變成了可用以發展旅遊業的經濟性資源,少林寺所在地,河南省登封市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21世紀經濟報道》提供的細節是,釋永信名下以“少林寺”冠名的公司只有3家,可登封市政府派出機構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卻以“登封嵩山少林”起頭注册了6家公司,注册人任永立原系登封市財政局副局長。當然,少林寺並不願意完全與地方經濟捆綁在一起,最近的一次對峙發生在2009年12月,香港中旅國際與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集團合資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總投資1億,新公司爭取2011年上市。但是釋永信是在媒體披露後才知道此事,這一合作明確將少林寺排除在外。

  ■ 政府始終控制宗教資源

  教產公有制之下,政府從來都是處置和使用佛教資源的真正主體

  2年前少林寺上市引發巨大爭論的另一個話題在於,少林寺究竟歸誰所有?在宗教信仰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少林寺一旦上市就成為股民之財產,不再屬於佛教,人們的信仰將掛塔在何處?在佛教商業化背景下討論這個問題,之所以商業化招致公眾不滿,根本是因為當今社會,每個人的信仰生活與寺廟的命運緊密結合在一起了。因為寺廟財產的國有或公有,成為一個國家政府必定要關心的事情,進而最終制約著中國人表達信仰和實踐信仰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說,因為佛教與社會沒有界限,當寺廟成為了佛教信仰主體,而誰能夠處置寺廟這種神聖資源,誰似乎就是佛教信仰的主宰。

  首先回答寺廟財產歸誰所有的問題。中國宗教財產制度,由中共以文件體現的宗教政策建立。上世紀50年代,由於土地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宗教團體在城市的土地歸國家所有;宗教團體在農村的土地被沒收,為集體所有。之後宗教團體對土地因此僅享有使用權。長期以來,對其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宗教團體無處分權。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兩種限制在2005年《宗教事務條例》中得以延續。這就意味著,被納入生產資料公有制結構的“教產公有制”乃是為了政府控制教產,宗教事務部門作為宗教管理者乃是具體執行者。


  □ 結 語

  無論是主動將寺廟推向市場,還是通過疏於管理的漏洞分享好處,政府在佛門商業化中的所作所為都不僅僅因為其有利可圖。如何處置這份如來家業,真正的主體並非佛教、亦非寺廟、更不是佛教信仰大眾,而是地方各級政府。

  (本文來源:網易新聞《另一面》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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