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和平協定:不能囿於島內政治鬥爭

http://www.CRNTT.com   2012-02-21 00:08:40  


 
  台灣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觀點
  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影響

  儘管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還不可能正式開始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但現在已經可能,也需要對於台灣人士相關觀點對這一進程的影響進行分析。根據對前述台灣人士相關觀點的分析可以得知,一些觀點將主要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啟動,產生重要的不利影響;但這一進程一旦啟動,這些不利影響將弱化,而另一些觀點的積極影響將開始展現。

  1、對於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影響

  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啟動,需要具備的必要條件,只應是與兩岸關係緊密相關的。如前所述,不同政治立場的台灣人士,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都提出了一些條件,但這些條件或者僅與簽訂和平協議間接相關,或者完全無關。如果受這些條件的制約,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必將大為複雜化,甚至完全不可能。這將是台灣人士的相關觀點,可能對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最重要影響。

  馬英九和國民黨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所設定的條件,經歷了一個變化過程。如前所述,2006年12月馬英九提出了,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四原則”,即四項條件;2009年12月馬英九又提出了新的“四項原則”。這兩個“四項原則”,或者說四個條件,雖然具體內容不同,但共同的基本特點是,把本應做為簽訂和平協定的內容,做為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無論“不改變現狀”、“和平共處”,還是“尊重台灣的民主制度”、“放棄預設的政治前提”、“撤除針對台灣的飛彈”無不如此。把應談判的內容作為條件,這實際上就是明顯地試圖把台灣的意圖強加於大陸,從兩岸關係的歷史和現實看,都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如果始終堅持這些條件,那就不可能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提出了“三個前提”、“十大保障”,以及“公投”等條件。這些條件最基本之點就是,把台灣民眾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接受程度,作為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條件。這明顯地本末倒置,還沒有達成協定,談何接受?雖然提出這些有著明顯的選舉考慮,但如果以後堅持這些條件,在台灣的實際狀況下,無疑是給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設下了難以克服的障礙。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