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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小學變臉4S店”暴露了啥?

http://www.CRNTT.com   2012-02-21 12:29:24  


 
將“小學變臉4S店”追問到底

  2012-02-20 07:24  來源:人民網 胡印斌 媒體人

  2009年底,由香港慈善家邵逸夫先生捐款,陝西渭南市交通局、渭南高新區白楊辦事處趙村村委會共同籌資190.6萬元建成“趙村逸夫小學”。然而,僅僅兩周之後,趙村村委會就以上學不方便、存在安全問題等理由,將校舍以10年期限175萬元的租金出租給了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逸夫小學變成了汽車4S店(2月19日《中國青年報》)。

  耗資近兩百萬、樓宇敞亮的一所“逸夫小學”,搖身一變,就成了汽車4S店,這個彎子確實轉得急,頗有時空錯亂的感覺。不僅令那些剛剛新鮮了兩周的小學師生不能接受,就是一般民眾也覺得荒唐。

  上學不方便、有安全問題就是出租新校舍的理由嗎?顯然未必。根據常識,剛剛建起來的新樓,不會比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磚瓦房更脆弱、更不安全。新校舍所謂的“不方便”、“不安全”,到底是經過了哪些權威部門的監測、認定?既然不方便,當初規劃建設新校舍的時候何以順利通過?既然不安全,則建築質量是不是過得硬?其實說到底,這些都不過是隨口扯來的說辭罷了,目的只是為了出租房子。

  按照法律規定,即便是新校舍有趙村村委會投入的資金,村裡也無權單方面處置,及至完全變更此項公益捐贈的性質和將小學校用作商業用途。可以說,此舉不僅僅是對邵逸夫先生善良意願的粗暴扭曲,更是對事關全體村民公共利益的肆意侵犯。

  更何況,趙村村委會參與出資、負責管理,只是代表全體村民在出資、在管理,這種“看管”並不意味著就天然擁有所出資金的所有權,可以自行其是。無論是籌資辦學,還是出租房產,或者是所收租金的使用,這些行為都應該征得全體村民的同意、征得捐贈方的同意,並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這既是人之常情,更是法律的底線。

  據說,因為媒體介入,渭南市高新區社會事業局才責令趙村村委會恢復“逸夫小學”的教育用途,不過,僅僅是恢復還遠遠不夠。當下,不僅要盡快恢復“逸夫小學”,還應該認真調查這一租賃行為到底是如何發生的?這幾年收取的租金流向了哪裡?這中間存不存在貪腐情形等等。這些問題不搞清楚,則類似“吃公益”的行為將不可能禁絕,那些投身公益事業的慈善家、民間愛心人士,也不可能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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