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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冤案中的偽證揭秘

http://www.CRNTT.com   2012-03-24 09:07:54  


 
  偽證是如何製造的

  囚禁、病危、反覆搶救中的劉少奇,自然很難知道1968年10月後他頭上已被安了三頂帽子——“叛徒、內奸、工賊”,更無法知曉,這三頂帽子是如何炮製的。

  或許我們可以根據多年後這三頂帽子被推翻的過程,而去反推一下它的製造始末。按照黃崢講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由於陸續有群眾反映,黨內也有很多人提出為劉少奇平反,最終由中紀委和中組部聯合組成一個調查組,對劉少奇案進行複查。劉少奇420多卷檔案,再加上王光美等人的案卷,共570卷檔案。調查組看卷後根據提供的‘證據’再去調查。”黃崢記得,自己曾問當時參與複查的人,那麼大的帽子,推翻有沒有阻力?對方則說,沒有。複查只用了半年時間。一箱箱材料很快都被否定。因為基本都是假的,是逼供的產物。

  而這些偽證的出爐,都源自對劉少奇的一系列“專案調查”。

  在對劉少奇進行專案審查前,1966年冬天,一個名為“王光美專案組”的機構成立。事後看,成立的依據,只是一張手寫的、字跡潦草的“名單”。“它既沒有標題,也沒有日期,更沒有注明是在什麼會議上、由哪些人研究決定的。”黃崢說,這張手寫“名單”中,江青的名字被圈掉,換成汪東興,據當事人回憶,是江青自己提出的,但其實整個專案組一直處在江青、康生的操縱之下。前台的直接負責人則主要是謝富治。

  1967年3月,隨著“文革”的惡性發展,劉少奇問題升級,對他的審查隨之開始。“最初,只是有人認為劉少奇在1927年有叛黨嫌疑,於是在一次毛澤東、林彪及部分中央政治局常委等人參與的討論會上提出由‘王光美專案小組’的辦事機構‘調查研究’此事,並沒有說要成立劉少奇專案組。但康生、江青等人在後來的實際操作中卻設立了一個相當龐大的‘劉少奇專案組’。”黃崢說,或可證明江青、康生等人心虛的表現是,雖然專案審查劉少奇從1967年3月開始,5月加劇,但直到1968年4月中旬以前,關於劉少奇案情的各種請示報告和對外聯繫工作仍用“王光美專案組”名義,1968年4月下旬起才用“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名義。

人民誤解是最大的痛苦

  至於專案組的工作方式,曾擔任專案組負責人之一,後被江青批為右傾,關進秦城監獄5年的肖孟在1979年時這樣回憶:他們(江青康生等)不斷給專案施加壓力,反右傾。在調查、看材料中,如實反映某些情況時,就以客觀主義、擴散專案材料等罪名,停止專案人員工作,查封檔案材料,有的人被趕出專案組,甚至關起來。搞專案的人思想負擔很重,精神壓力很大。在我被關進秦城監獄後,甚至有這種想法,寧肯坐牢,也比按那些人的旨意昧著良心辦事為好,倒感覺自慰一些。”

  肖孟所謂的“昧良心”,是指刑訊逼供,炮製偽證,以此證明在1925年、1927年、1929年劉少奇曾叛變革命,充當內奸、工賊。“在江青康生看來,若要徹底打倒劉少奇只能從歷史上找問題,說他是個叛徒。永世不得翻身。”黃崢說,“於是,他們千方百計,逼出證據。”

  比如,為證明劉少奇於1929年在滿州工作時叛變,專案組將劉少奇在滿州時的部下孟用潛定為“隔離審查”的“重點突破”對象。肖孟當時參與了審訊孟用潛,按他事後回憶,“每次審訊,專案組幾乎全體出動,七嘴八舌,拍桌子瞪眼睛,威脅恐嚇,如‘交代不清,休想出去’、‘頑抗到底,死路一條’,還有指供、誘供情況。”

  就這樣,經過連續7天的日夜突擊審訊,孟用潛作了違心的交代。但他事後多次口頭和書面申訴,推翻假供,前後達20次,一再說明這些交代材料“都是編造的,並沒有事實依據”,“寫材料是在審訊小組幫助之下集體創作”。但這些申訴都被扣押和銷毀了,有幾次還強迫孟用潛本人當場撕掉,並一再警告他不許翻案,否則以現行反革命論處。

  因為一再翻供,孟用潛一直被關到1972年。放出來時劉少奇已經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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