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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新法理應成為農民保護財權的法律之盾

http://www.CRNTT.com   2012-03-24 08:37:47  


  中評社北京3月24日訊/據報道,媒體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到,全國兩會代表委員高度關注的《土地管理法》修訂工作正在抓緊推進,將圍繞徵地制度改革,重點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解決被徵地農民發展權問題。將保障被徵地農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對農民房屋拆遷不再簡單地按附著物補償,要單獨給予補償。

  中國網刊登時評人王振峰文章表示,此次修訂預案亮點有二:一、為被徵地農民留足發展機會資源。二、完善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特別是單獨給予補償。

  低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失地農民補償等等是農村群眾的“後顧之憂”, 細捋一遍全國兩會相關三農政策,應該說,今後廣大農民兄弟將更大程度得實惠,更多保障有著落。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此次國土資源部抓緊推進徵地制度改革,應該是對報告的再落實,對於化解徵地矛盾、確保百姓共享改革成果將發揮很好作用。

  有不少民意調查表明,近10多年是中央路線方針政策最好、人民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卻非民眾最滿意的時期。胡錦濤總書記也一直強調黨員幹部要堅持“三問”( 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做好“三真”( 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依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各項合法權益。當前中國已經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經濟發展的同時,隨著一些社會階層結構、收入分配結構、民眾利益需求結構等方面出現了顯著變化,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就凸顯出來,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察民情解民困,處理好社會建設與管理問題,抓經濟的同時疏解好各類矛盾,促進社會和諧進步,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重要問題。

  去年6月,國土資源部證實,群眾集體進京上訪主要反映承包地糾紛、村內補償款分配、城市房屋拆遷、村幹部腐敗等其他問題。國土部在對受理舉報分析得出,其大部分是由於地方政府主導、支持、默許下的非法擴張用地增多等違法行為而致。由於補償過低、沒有給被徵地農民留足發展機會資源等,地方在處理糾紛和爭執時方法太過單一硬化,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民怨不小,不少被徵地農民合理訴求得不到伸張,利益和權益遭受侵害,導致了部分地方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頻發。

  針對此種現象,2011年全國共查處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問題1480個,責任追究509人。去年最高法也下文要求各級法院推行“裁執分離”強制拆遷模式,依法審慎執行土地徵收、房屋拆遷等案件,防止引發惡性事件。2011年12月1日,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親自接待上訪群眾,傾聽農民的土地問題、房屋拆遷、政務公開等訴求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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