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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新政是又一場與民爭利

http://www.CRNTT.com   2012-04-03 09:27:11  


 
  IT類產品在2005年就實施零關稅,海關對攜帶iPad入關徵稅20%遭商務部質疑

  WTO規定,IT類產品要逐漸將關稅降至零且沒有消費稅,而海關曾表示這只是針對“貨物”而言。至於居民攜帶“物品”,仍需繳納進口稅。若按世貿規則,在沒有物品貨物區分條件下,向計算機類產品開征關稅則明顯有悖入世承諾。中國目前已經加入WTO《信息技術協定》(ITA),在進口關稅和消費稅上,按照協定,包括通訊設備、計算機、芯片在內的二百多項信息技術產品將已在2005年實施零關稅並且取消消費稅。因此,行郵稅上若按關稅方式徵稅並不合理。

  按照前述行郵稅範圍的列舉,中國所謂的行郵稅就是把把增值稅與關稅合併計算。在2010年有關“一部iPad要征1000元的稅”的爭論中,商務部發函質疑海關總署,目前我國增值稅稅率最高為17%,而計算機現在關稅是零,也沒有消費稅。即便按照最高稅率,iPad的進口稅率也只能是17%,20%的稅率明顯過高。

  國外沒有專門針對個人的完稅價格表,無論是貨關還是郵關該免就免不做區分

  目前中國行郵稅所採用的進口稅稅率最低檔是10%,但在國際快遞公司DHL在網站上,給出的歐盟進口稅(行郵稅)一般性參考僅為5-9%。英國、澳大利亞和美國等國並沒有專門針對旅客和“淘客”們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以澳大利亞為例,05年後海關並不會對已經列為免稅物品、從亞馬遜網購而來的電子產品徵繳關稅。在和締結《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有貿易往來時,也沒有對各種乳製品的進口關稅免除協議反悔。

  ■ 新政增加消費者成本

  海關新政完善了徵稅名目,在貨、物區分的狀態下,更多本該免稅的商品將被徵稅

  在海關新規定出台後,雖然海關強調個人郵寄進境物品免稅額度未作調整,“進境200元奶粉須交10%稅”的說法是理解有誤。這樣看起來確實並沒有增稅,但海關沒有提到的是,新規定較07年的舊規定覆蓋面更廣,例如“文具用品及玩具”類里就新增了電子字典/記事簿與電子(紙)書。而上文已經提到,加入WTO《信息技術協定》的國家必須在2005年後對協定中涉及的信息技術產品實施零關稅。而電子字典/記事簿與電子(紙)書顯然屬於協定附件中所規定的“文字處理設備”“包含中央處理器與輸入/輸出部分的自動數據處理設備”的信息技術產品範疇中。這在某種程度上,只要繼續區分物品和貨物,課稅名目越細,徵稅的商品就會越多。

  受新政影響海外快遞公司不得不暫停運單調高郵費,增加的成本要消費者買單

  海關新政中還要求所有境外快遞企業使用EMS清關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進境郵遞物品辦理清關手續。這將直接影響通過轉運公司運作的海外代購業務,不屬於萬國郵政的境外快遞企業無法再用EMS郵政派送(清關是抽查),而要走私人快遞,必須主動報關繳納關稅。通常來說,國外郵局相對費用比較貴,私人的快遞企業運費比較低。美國快遞企業寄件比郵政服務系統便宜三分之一左右,小件寄送、快速寄件業務上,聯邦快遞公司(FedEx)和聯合包裹速遞服務公司(UPS)的服務質量比聯邦郵政系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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