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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力:中國應分類處理南中國海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2-04-15 08:44:41  


資料圖:中國海軍遠洋編隊
  中評社北京4月15日訊/“南中國海問題將伴隨中國崛起的全過程。處理得好,這一問題有可能成為中國崛起與東亞整合的促進劑;而處理不好,將成為中國崛起與東亞整合的絆腳石。目前有向“絆腳石”方向發展的苗頭:中國與東盟(亞細安)五國之間圍繞南中國海問題的合作進展緩慢,對抗勢頭在增長,側身其間的區域外大國越來越多。這並不符合聲索國的整體長遠利益。”學者薛力撰文“中國應分類處理南中國海問題”,詳論如下:

  在和平框架內解決爭端

  南中國海問題事關中國大陸、中國台灣、越南、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文萊、菲律賓等“六國七方”。過去20年裡,各方的應對策略是:受島內政治的影響,中國台灣總體上表現為“守勢不作為”;中國大陸秉持“處理時機尚未成熟”的心態,堅守“當事國雙邊談判”立場,能源開發限於珠江口、東沙群島水域與海南島附近水域,南沙油氣開發尚在醞釀中;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與文萊均採取“悶聲發財”的方式,油氣產量高,其部分油氣田已經進入九段線內;菲律賓日益趨向於“高分貝政治運作為主,輔以能源開發”的策略,但其油氣產量居於“東盟五國”下游;越南採取“制定‘東海’(越南對南中國海的稱呼)總體發展戰略、高分貝政治運作與高強度能源開發並行”的戰略,在引入區域外大國上最為積極,但不排斥某些水域與中國的合作。各方應對策略執行20年的結果是:“東盟五國”從“得利不得勢”轉向“既得利又得勢”,中國則從“得勢不得利”轉向“即不得勢也不得利”。因此,中國非常有必要反思南中國海政策,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確定南中國海總體戰略,並確定相應的具體實施步驟。為此,筆者提供幾點建言:

  一、非武力原則。中國已經33年沒有捲入大規模戰爭,在可以預期的未來也不大可能捲入。這在崛起國中是罕見的,顯示中國在身體力行“真正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線”。這意味著中國已經放棄以戰爭手段解決非核心利益上的爭端。南中國海問題就其重要性而言,不屬於中國的核心國家利益,有些方面屬於重要國家利益(如主要島礁,也可能包括油氣資源),有些方面屬於一般國家利益(如漁業資源),有些方面則屬於次要國家利益(如旅遊資源、鳥類及其排洩物)。此外,中國發展海上力量是必要的,但在南中國海爭端中採用武力解決方案將得不償失。因此,南中國海爭端適宜在和平框架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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