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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醫患糾紛光有“嚴打”還不夠

http://www.CRNTT.com   2012-05-03 14:35:38  


去年9月,同仁醫院女醫生出診時被患者連砍17刀。
  中評社北京5月3日訊/近年來,大陸醫患暴力衝突惡性事件頻頻發生,引起社會各界的憂慮。對此,衛生部、公安部日前再度聯合發布了《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然而輿論指出,針對醫生的暴力行為應該嚴厲譴責並加強醫院安保措施,可是僅有這些措施是遠遠不夠的。衛生部門在面對一樁又一樁醫院血案的時候,也應該深刻反思,究竟是什麼讓醫生和病人如此對立?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目前的醫療制度造成的?只有從以上制度上入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醫患矛盾激化的問題。

解決醫患糾紛光有“嚴打”還不夠

  2012年05月03日05:54東方網 張贊寧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近年來,醫患暴力衝突惡性事件頻頻發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憂慮。在這種背景下,4月30日,衛生部、公安部再度聯合發布了《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

  類似的通告,以前也曾發布過兩次。第一次叫《衛生部、公安部關於維護醫院秩序的聯合通告》,發布於1986年10月30日;第二次叫《衛生部公安部通告》,發布於2001年8月3日,這是第三次發布。我們認為,《通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醫鬧的發生,但是《通告》更多的還是著眼於治標,並不能從根本上緩解醫患矛盾及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若要從根本上解決緊張的醫患矛盾,化解醫患糾紛,我們還必須進行更多的制度建設。

  首先,必須健全醫事立法。為解決當務之急,可先制定出一部《醫事糾紛處理法》,在此基礎上,盡快制定與醫學科學和醫療行為的特征相適應的《醫事法典》,其中包括在刑法中增設“妨礙醫務罪”或“擾亂醫院工作秩序罪”,而不是以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通告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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