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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昭根:南海爭端中國已無法再退讓

http://www.CRNTT.com   2012-07-01 09:17:53  


  中評社北京7月1日訊/學者儲昭根近日撰文“南海爭端中國已無法再退讓” 無論在領土、人口,還是政治、經濟、軍事實力上,越南、菲律賓等與中國都無法同日而語,但它們卻敢以小博大,以弱鬥強,不斷挑起南海事端。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如若在根本的領土與主權上妥協與退讓,很可能將面對更加層出不窮的威脅與挑戰。詳論如下:

  中國南海事端不斷。在本月中旬,越南媒體圖文並茂地報道,在我國南沙南威島上,越南方面用陶片製作巨幅越南國旗造型以此來宣誓他們所謂的“主權”。不僅僅是越南,菲律賓一直以來小動作不斷。

  據《菲律賓星報》6月28日報道,菲律賓漁業與水產資源局局長阿希.佩雷斯(Asis Perez)27日稱,菲律賓將於7月15日取消5月在黃岩島設立的禁漁令,允許菲律賓漁民重返黃岩島捕魚。中國已經到了不可退讓的地步。

  之所以無法繼續退讓,首要原因是國際法與習慣法中實際有效占領(actual occupation)和時效原則成為中國海疆維權的“緊箍咒”。

  國際法規定國家領土取得的五種方式有先占、添附、時效、割讓與征服,而對於領土取得有四大要素——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開發經營和最早連續不斷的行政管理。先占的主體必須是國家或國家行為,客體必須是“無主地”。15、16世紀,對無主地占領採取象徵性占領,如插上國旗等。自18世紀之後,要求必須能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所以,儘管“最早發現者”按國際法可擁有“初始所有權”(the inchoate title),但國際法更認可、更具普遍意義的是“先占”和“有效治理”原則。其中,諸多先前的國際判例更是確立了“優先發現,需要在其後合理時間里通過實際而持久的占有或利用,才能在法律上獲得最終擁有完整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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