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包宗和:結束敵對 兩岸和平發展框架建構

http://www.CRNTT.com   2012-07-28 00:10:18  


 
  如今我們思考兩岸和平發展框架,除了改善與推動兩岸關係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思索如何透過多面向的互動逐步解開上述的結,並以漸進方式,為兩岸政治問題尋找雙方可以接受的解,為兩岸和平締造可長可久的保障。

  兩岸和平發展的具體作為

  2005年4月中國國民黨連戰主席訪問大陸,並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共同發佈“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其中即包括“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故連胡會提出了兩岸和平發展的具體作為,即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及簽署和平協議。由於兩岸互信能否建立關係未來和平發展的成效,故本文在談及互信機制之建構將不僅止於軍事方面,還包括政治、外交、經濟、非傳統安全、文教與政治領導人互信等諸多面向。其中經濟、非傳統安全及文教是屬兩岸較有共識的部分。

  結束敵對狀態

  兩岸對結束敵對狀態有不同看法,大陸方面認為當前兩岸分治是當年國共內戰所遺留下來的問題,敵對狀態之結束仍有待雙方共同努力為之。台灣方面則認為1991年李登輝“總統”宣告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即可認定為兩岸敵對狀態之終結。如果北京與台北對此無法形成共識,或許可以從其他幾個面向來思考。一是雙方接受“九二共識”,並以此為結束敵對狀態的一種表示;一是雙方藉簽署各項協議(如海基、海協已簽署之16項協議),來結束雙方之敵對狀態。如果此兩種作法仍無法為彼此所接受,則只有簽訂結束敵對狀態協議了。協議可涵括如下內容:1.外交休兵,相互協助,在國際上併存;2.軍事上互不以對方為假想敵;3.正式宣告“國共內戰結束”。而簽署時機自然是當國民黨為台灣執政黨時較為適當與可行。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