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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擱置爭議、共同開發”錯了嗎?

http://www.CRNTT.com   2012-09-16 08:56:53  


 
  關係正常化之後,中方繼續謀求“中日同盟反蘇”

  關於中日邦交正常化,有一個比較奇特的事實:它實際上分了兩步走,1972年兩國公布了一份《聯合聲明》;延至1978年,又簽訂了一份《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為什麼有了一份《聲明》還不夠,還要有個《條約》?為什麼《聲明》和《條約》不能合二為一?為什麼二者簽訂的時間相差六年之久?這些都是亟需檔案解密才能回答的問題。

  不過在現有資料的基礎上,也大致可以得出一種可靠的解釋。1973年2月,毛澤東在會見來訪的美國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時曾提出:“我跟一個外國朋友談過,我說要搞一條橫線,就是緯度,美國、日本、中國、伊朗、土耳其、歐洲”,“只要目標相同,我們不損害你們,你們也不損害我們”,共同對付蘇聯。1974年,毛澤東在會見日本來訪者時又說:“我看,美國、日本和中國,連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阿拉伯世界、歐洲都要團結起來,一大片的第三世界要團結。”毛澤東的“一條線”策略,實際上是想構築一條聯合反蘇的同盟,以此抵禦蘇聯的對華威脅。而日本,則是這一構想中極其重要的一環。換句話說,《聯合聲明》起到的是確立兩國邦交正常化的作用;而《友好條約》的作用,則是確立一種“中日對蘇同盟”。

  但日方無意共同反蘇,更有日本政客以釣魚島問題相逼迫,鄧小平於是再提“擱置論”

  《友好條約》遲遲不能簽訂,恰恰在於日本認為其中的“反霸條款”有以“中日同盟”的姿態直接針對蘇聯的嫌疑。如灘尾弘吉就曾公開聲言:“條約中寫進反霸條款與迄今為止政府的日中是日中,日蘇是日蘇的主張相悖”;“日本捲入中蘇對立將導致亞洲的不穩定和緊張”。日本政府基於同樣的理解,在談判中堅持認為不應該把日中和約變成“對蘇防衛條約”。而中方則竭力解釋“反霸條款”沒有針對蘇聯的意思,堅持要將其全部寫入條約;日方轉而要求在條約中明確解釋反霸條款“不是針對特定的第三國”,中方則表示表示“任何解釋實際上都是後退”,堅決拒絕日方的建議。

  在這一漫長的談判期間,釣魚島問題也成為了日本政府用來逼迫中國讓步的籌碼,灘尾弘吉就曾堅持要求把中國承認日本對釣魚島列嶼的主權作為簽訂《友好條約》的先決條件之一。而在中國方面,1976年毛澤東去世,“一條線”構想的實施實際上已經停頓,中方在“反霸條款”問題上已獲得較大的騰挪空間。1978年重開談判後,因為中方基本接受了日方的要求——在把反霸條款列入條約的同時,明確寫明“本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的立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得以迅速簽訂。

  如日本國內呼聲所願,日方談判代表1978年8月10日在北京確實提到了釣魚島問題。時任副總理的鄧小平則重複了周恩來1972年的擱置論:“我們兩國並不是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你們說的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的問題,還有大陸架的問題。在你們國內不是也有一些人企圖挑起這樣的事情來妨礙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訂嗎?這樣的問題不要牽扯進去——擱置它 20 年、30 年嘛!”

  稍後的10月25日,訪日的鄧小平在記者招待會上再次回答了日本記者提出的“尖閣列島”歸屬問題。 鄧小平說:“‘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這個名字我們叫法不同,雙方有著不同的看法,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時候,我們雙方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這次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時候,雙方也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倒是有些人想在這個問題上挑些刺, 來阻礙中日關係的發展。我們認為兩國政府把這個問題避開是比較明智的。這樣的問題放一下不要緊, 等十年也沒有關係。我們這一代缺少智慧, 談這個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下一代總比我們聰明,定會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據日本霞山會出版《日中關係基本資料集:1949年-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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