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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過馬路:行人等待超忍受極限

http://www.CRNTT.com   2012-10-30 11:38:40  


 

  中國行人等候70秒後,便開始慢速前進,超過90秒,信號燈作用趨於零,行人過街將不可控制

  同濟大學課題組曾在上海共收集了3個交叉口和5個路口,共1820個行人的過街案例。這1820個行人,都是在紅燈期間到達斑馬線前的。他們或等待下一個綠燈時間通行,或等待一段時間後,在紅燈期間通行。課題組把交通流量、道路條件、車型、行人組成等因素綜合後,最終放入一個測算風險的數學模型,通過專業的統計軟件進行分析。基於這套測算方法,課題組得出結論:在交通流量較大的主支相交路口,行人最大可忍受等待時間為90秒。行人在等待期間,且時間超過70秒後,行人開始慢速前進,尋找其他位置等候,等候超過90秒,行人過街信號燈作用趨於零,行人過街將處於不可控局面,就會導致闖紅燈等行為。

  行人與轉彎車輛發生衝突:美、德保護行人;中國則更加偏向機動車,行人難以在信號規定的時間內過街

  此外,國外研究表明,信號控制交叉口行人過街時最大的安全隱患是與轉彎車輛發生衝突,特別是左轉車輛和車速較高的右轉車輛。在美國,當行人與右轉機動車流量均較大時, 會禁止右轉機動車在紅燈時通行,並採用 LPI( leading pedestrian interval) 方法, 讓行人綠燈比右轉機動車綠燈早啟3~5秒, 使等候過街的第1波行人提前通過衝突點,此外,設置輔助標誌警示右轉機動車有行人通行並應讓行人先行。

  德國則在現行規範中給出最小綠燈間隔時間算法, 用以解決行人與下一相位機動車的衝突:例如提前啟亮行人綠燈1~2秒,使大部分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保證右轉機動車駕駛員看清行人並及時避讓,同時設置輔助信號燈,為轉彎車輛揭示行人的優先權,以避免同相位放行的行人與右轉機動車衝突。

  然而,中國在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上更加偏向機動車,使國內這一現象則更為突出。右轉車輛不受燈控、緣石半徑過大導致右轉車輛車速過高;兩個方向上的右轉車輛可能強行通過同一人行橫道,占用行人通行時間,導致行人與右轉車輛衝突頻繁,行人難以在信號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過街,於是被迫闖紅燈或滯留在道路中央。行人與轉彎車輛的衝突可能造成行人在綠燈其間過街反而比紅燈期間過街更危險的奇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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