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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一個中國框架共同鑄造和平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12-12-28 00:13:45  


 
  就內容而言,“兩岸同屬一國”的“一個中國框架”論述是對“九二共識”中“一個中國”內容的具體化、明確化。由於“九二共識”在外界看來為兩岸的口頭共識,雖客觀存在,但民進黨拒絕承認,國民黨當局也著重強調“一中各表”,進而有“憲法一中”、“一國兩區”等論述,從而忽略“一中”應指“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而非“各有一個中國”。若兩岸跳脫政治定位、身份問題上的爭論,從“兩岸各自現行規定”的法理基礎出發,就“一個中國框架”達成新共識,並形成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即可解決上述問題。就作用而言,“九二共識”是兩岸非官方組織就兩岸事務性商談形成的,但未來一旦觸及政治協商及談判,就有必要在“一個中國”基礎上達成兩岸官方新的共識,以此作為未來兩岸交往的政治基石,這將是“一個中國框架”的根本作用所在。

  因此,“一個中國框架”是對“九二共識”的進一步發展,它不僅更加明確了“兩岸非國與國關係”的客觀事實,而且大大壓縮了“台獨”的空間。即使未來島內部分政治勢力想要將“兩岸一國”往“各表”方向進行演繹,但也是在“一個國家”前提下的“各表”,沒有了“兩國論”的空間,只能對兩岸的權力分配等問題進行探討,至於兩岸關係究竟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還是“兩區”、“兩府”關係,抑或是某種特別關係,在“一個中國框架”下都暫時“擱置爭議”,留待未來商討。

  (三)“一個中國框架”與“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與“一國兩制”相比,“一個中國框架”不強調兩岸未來的制度安排,也不突出統一後兩岸的權力分配問題,它只是根據包括“憲法”在內的“兩岸各自現行規定”確認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國家”、“兩岸非國與國關係”等客觀事實,沒有任何一方強加給另一方的問題,從而有利於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識,增加島內民眾對“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認同。

  因此,“一個中國框架”的提出可以說是對中共提出的“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精神的具體落實,是對當前兩岸政治分歧的務實處理辦法,是兩岸“法理一中”與過渡性“分治”間的新政治平衡性狀態⑫;也是在兩岸統一、“一國兩制”落實之前對兩岸關係政治基礎做出的中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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