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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兩岸如何在國際上進行公共外交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13-04-04 00:13:44  


 
  (一)兩岸在公共外交領域合作的範疇

  按照一般的定義,“公共外交是指一國政府通過文化交流、信息專案等形式,瞭解、獲悉情況和影響國外公眾,以提高本國國家形象和國際影響力,進而增進本國國家利益的外交方式”。而“新公共外交則強調雙向對話,將公眾視為意義的共同創造者與信息的共同傳遞者”。①每個國家對公共外交的定義是有區別的,“就中國而言,公共外交是指由政府主導、社會各界普遍參與,借助傳播和交流等手段,向國外公眾介紹本國國情和政策理念,向國內公眾介紹本國外交方針政策以及相關舉措。”②

  有關兩岸在公共外交領域合作的範疇應有其特有的界定。儘管目前兩岸尚未統一,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卻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因此兩岸間的交流活動不屬於公共外交範疇,它只是一個國家間的內部交流。不過,我們也注意到,由於全球公民社會在當代外交中的角色地位日益提升,兩岸在國際社會有較多的合作推動公共外交活動的空間,因此兩岸在公共外交領域合作的範疇是指兩岸在國際社會為共同目標而進行的協作交流活動。

  在李登輝主政後期和陳水扁主政時期,由於台灣當局將兩岸關係定位為“兩個中國”、“一邊一國”,竭力在國際上謀求確立台灣為“與大陸對等的、獨立政治實體”或“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地位,大陸為維護一個中國原則與之進行不懈的鬥爭,兩岸在國際間的較量相當激烈。2008年5月,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執政,兩岸在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積極展開各項交流交往,兩岸關係進入了和平發展的新時期。在國際活動方面,馬英九當局將大陸政策的位階定於對外政策之上,以“活路外交”避免與大陸發生衝突對抗,大陸也在此問題上展現善意與包容,從而使台灣的涉外活動空間增大。

  從過去四年多兩岸在國際上的互動情況看,只要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在國際社會就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礎與政治目標,兩岸的利益交叉點就會增多。因此,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時期,兩岸在國際社會合作進行公共外交的機會越來越多,台灣在國際上的活動餘地也將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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