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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曾成傑:從“輝煌傳奇”到“罪大惡極”

http://www.CRNTT.com   2013-07-16 09:55:58  


湘西自治州時任州長杜崇煙和吉首市委書記徐克勤在曾成傑的三館工地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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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曾成傑仍是個“投機者”,起落與地方政府有關

  在時任湘西州政府的鼓勵下,吉首市的民間融資局面越發不可收拾

  由於各種歷史原因,湘西當地銀行對於貸款嚴格限制。為此,當地政府曾一度鼓勵民間融資。2000年湘西州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明確提出“調動民間投資和企業創業的積極性”為當年全州經濟結構調整的第一項措施。之後多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鼓勵民間投資都是工作方針之一。

  因此,集資就成為了十多年來西部邊城湘西獲得最廣泛參與的一項群眾運動,許多人在其中寄托著發財和改善生活的美夢。而據湖南省公安廳之後的數據,2008年高峰時期,湘西“非法集資”本金總額高達168億元,參與集資者達上百家企業,涉及34萬人次,總計6.2萬戶,而湘西州府吉首市總人口僅20餘萬。也就是說,很少有家庭不被波及。

  正是如此背景下,曾成傑掛著政府旗號的“三館項目”上馬了

  曾成傑非法集資案緣起於2003年,正是處於上述大背景下。當年6月,湖南湘西自治州決定對州體育館、群藝館、圖書館等項目(簡稱“三館項目”)實行整體開發,並以招投標方式選擇開發商。曾成傑掛靠具有開發資質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參與競標,同時依托“三館項目”,面向社會公眾集資。

  為了敲定項目,除了向社會集資,他還找到時任州長杜崇煙的弟弟杜崇旺尋求幫助,並且許諾利益回報。在爭取這個項目的過程里,與曾成傑合作的範吉湘,也是某位時任副市長的妻子。正是在這樣過硬的關係下,曾成傑順利拿到項目,吉首政府甚至還在“三館項目”的集資地設立了指導辦公室。

  有了政府項目的旗號作擔保,集資顯然變得更容易。為了擴大融資規模,2005年6月,三館將集資月息漲至5%,此後跟風者追高,從6%至後10%。這樣高的利息意味著,普通市民如果投資5萬元,每個月就能拿到2500元至5000元利息。而對應於企業,則年利潤率須超過200%才足夠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曾成傑為了保持資金鏈運轉,採取與集資戶簽訂認購協議書、承諾書、投資協議書、投資合同書等形式,並直接向集資戶開具借條、收據,發售鑽石卡、金卡、銀卡、普卡等集資形式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集資。

  至此,此案和之前的吳英案越發相似。而與西方著名的龐氏騙局類似之處也顯現出來。所謂龐氏騙局,就是靠投資者或後繼投資者的錢來還錢,而不是靠實際盈利來還錢的運作。它通常靠別人所不能的回報來吸引新的投資者,而這些回報通常是短期還款,往往高的不正常。因此,這種生生不息的回報需要不斷增長的現金流來維持。然而因為始終沒有實際的盈利,或者盈利不足夠,這種騙局終歸是會破產的。前幾年美國轟動一時的牽涉幾百億美元、判了150年的麥道夫案,就是一個著名的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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