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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爆燃不能僅追經濟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14-01-15 13:08:09  


 
青島爆燃事故背後的冷思考

  來源: 紅網 作者:馬青功 時間:2014-01-13 16:29  

  2013年11月22日10時25分,位於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東黃輸油管道洩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油氣積聚遇火花發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172萬元。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的報告11日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全文發布,還原原油洩漏到爆炸發生的8小時。據調查,洩漏7小時後市長才接到短信通知。(1月12日《新京報》)
  
  此次爆炸事件發生後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務院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由安監總局、監察部、公安部、環保部、國資委、全國總工會、山東省政府及其部門有關負責人組成,並下設技術組、管理組、綜合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經過周密調查取證定性為安全責任事故,輸油管道爆炸洩露社會影響惡劣,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必須深查深究,不要讓類似場景重現。國務院嚴肅處理了涉事責任人,對4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1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經調查認定,此次爆炸事故原因是輸油管道年久失修,事故隱患沒有排除,加上輸油管道和城市下水道管線布局不合理造成輸油管道洩露到排水官網中釀成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則是兩者距離居民區較近,相關標準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相關規定,爆炸發生後應急處理不當也是造成大量傷亡的誘因,據媒體報道,從22日凌晨3點發現漏油,到10點半爆燃事故發生,從原油洩漏到爆燃有7個多小時的時間。這個時間段相關部門正在幹什麼?如果能充分利用這段時間將相關事故信息及時上報,啟動相關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在事故現場拉起安全提示橫幅,疏散附近和過往人員也許會避免這次事故的發生,至少能將損失降到最低吧。可惜的是這個通報消息直到7個小時後才到達市長那裡。
  
  還原這起安全事故是為了弄清事件的前因後果,是為了讓我們警鐘長鳴,是為了喚醒有些部門麻痹的安全責任意識,安全無小事,群眾利益無小事,想要避免以後再次出現此類慘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我們必須痛定思痛,查出原因、明確責任、整改落實。全國各地要以此為教訓開展隱患排查,在城市建設中要科學論證,合理布局城市設施,提高企業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政府要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相關制度機制,疏通信息“下傳上達”的渠道,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明確法律條文安全生產責任相關條文,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責任,對那些試圖隱瞞不報或少報損失傷亡的要加大打擊力度,暢通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平台,保證人民的知情權。
  
  安全生產與群眾利益攸關,必須堅守發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我們關注此次事件是為了保證我們的身邊沒有類似的定時炸彈,我們深究事件原因是為了相關部門能夠及時認識不足並將安全生產內化於意識,外化於行動,落實追究安全生產責任是為了避免以後再次發生類似的事件,這或許就是我們討論這個話題的現實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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