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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從傳統習俗到過年政治學

http://www.CRNTT.com   2014-01-31 08:56:53  


 
在大陸地區,紅包的習俗曾在文革時期有短暫隔斷

  文革時,“恭喜發財”、“紅包”這些習俗都當作了“四舊”,被刻意阻斷

  1967年,中國開始“破四舊”,過“革命化”春節:“移風易俗過春節,大年三十不歇腳”“幹到臘月二十九,吃完餃子初一早晨就動手”。當時,民眾被發動起來了,不准放鞭炮 、不准燒香拜佛、不准滾龍舞獅。“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革命化春節發起者更是認為:“什麼敬神、拜年、請客、送禮、吃喝玩樂,都統統見鬼去吧!”

  過年不說“恭喜發財”,說“祝您今年見到毛主席”。這麼一過就是十幾年。而在這樣的形勢下,再加之物質資源的極度匱乏,“紅包”也就在絕大多數地方銷聲匿跡了,少數遵循傳統的老人,也只能偷偷摸摸的塞給自己的後輩。

  雖然大環境下,“紅包”文化肯定是不被允許的,但一些小細節仍能看到這樣的習俗的扎根之深,除了一些家庭偷偷摸摸的包紅包外,高層也很難完全無視傳統:1963年初,毛澤東開始“還債”,給章士釗2000元,此後每年寄2000元,直到1972年還清,共20000元,接著又開始“還利息”。有趣的是,毛澤東的“還賬日”一直定在了每年春節後的正月初二。

經過動蕩年代後,紅包文化卷土重來

  如今,紅包多寡被認為與經濟實力有關,富豪和明星的“紅包利是”往往更大

  在文革之後,“紅包文化”其實有一個香港和台灣的向內回輸。而在香港,是有派發“利是”(紅包錢)的傳統習俗,一般是已婚人士發給未婚人士、長輩發給晚輩、上司發給下屬。由於派發“利是”者重在祝福和心意,收“利是”者也重在討個吉利,因此香港普通市民派發“利是”的金額不大,一般都是10元、20元、50元而已。

  但對於那些並不“普通”的香港富豪們而言,他們派發的“利是”容量也往往不普通,而且容量多少是一件事關面子和情禮的事情。華人首富李嘉誠的每封“利是”錢一般是500港元,澳門的賭王何鴻燊,同樣見人就派發“利是”,“利是”的含金量在數百到1000元之間,約是普通人的幾十倍。這樣的習俗也影響到了內地,明星和富豪們也往往會在節慶和喜事大派紅包,2011年6月,演員孫儷和鄧超在上海舉行了婚禮。就在孫儷的經紀人給媒體派發禮物和500元紅包時,還發生了兩名在場的娛記為了爭搶紅包扭打的事情。

  正因如此,現在不少人覺得過節成本太高,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紅包開銷

  雖然和香港廣州等地的“利是”有所差別,北方的紅包會“厚實”一些,不過相對於見者有份的“利是”,北方“紅包”則往往定向贈予較近的親屬。但不管怎麼發,春節的紅包利是開銷都不會個小數目。

  在一項針對內地2500名受訪者的調查中,有12.5%表示自己的過年花費在8600元以上,還有3.8%高於21000元。而這其中除去路費,就有相當部分花在了紅包等人際交往費上。而《明報》在今年初的一項針對香港人的調查中,發現今年有六成表示會封20元利是,認為總利是預算會超過2000港幣的人也在6成左右。

  不過雖然負擔重,但這筆開銷往往卻不能省。中山大學的葉春生教授就表示:紅包是中國人的一種交往方式,具有表達祝福的含義。實際上,這種交往方式的意義並不能低估,有時紅包的來往會是個人身處社會關係網絡之中的一個確認,有時紅包的多寡還是衡量彼此關係深淺程度的一個尺度。再次,對於一些人來說,它還是體現個人身份的一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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