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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務治理將進入到標本兼治階段

http://www.CRNTT.com   2014-02-07 09:38:00  


 
  第二,一些地區還提出要以改革的方式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如北京市指出要研究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健全投融資體系,浙江省也提出要進一步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性項目建設,尤其是市場化運作的公益性項目建設,共享發展成果,降低政府性債務負擔。這都表明今後政府將更進一步拓寬民間資本進入目前主要由政府或國資承擔投資的行業領域,以降低地方債務的同時,也提高行業的運營效率;再如寧夏指出,未來隨著我區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的增強,一些目前可能需要救助的債務不再需要政府承擔,債務邊界將不斷縮小,部分存量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也可能逐步予以剝離,債務規模將得到有效控制。這無疑意味著今後該地區將通過大力推進各類市場化改革措施來推進債務問題的解決,如加快促進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加快當地國企轉化為混合所有制經濟體的進程,以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逐漸使現有的國企擺脫政府隱形的債務擔保等。

  第三,各地還普遍健全債務制度,規範舉債及使用的程序,從嚴控制新增債務。如湖南省提出,要嚴格實行分類管理和限額控制制度,將債務逐步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接受人大監督,嚴格實行債務規模總量控制,市縣不得超過省政府認定的控制額度舉借新債,對於債務率較高的地區,舉借新的債務必須報省政府批准;福建省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強化政府性債務規模、結構、安全性等方面的動態監測和風險評估,建立以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為債務風險預警指標的預警體系,由省財政廳定期通報各地情況,並要求列入債務高風險提示通報的市、縣(區)原則上不得增加政府性債務規模。而在這些政策框架以及制度約束下,今後政府舉債程序也將逐步得到規範,盲目舉債空間也將減少。

  第四, 更重要的是,各地還按照中央的要求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狀況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範圍,如多個地方的債務公告指出,要建立政府性債務考核與責任追究機制,強化幹部任期內政府性債務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把債務考核情況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

  可以預計,地方層面這些有效的標本兼治,長短結合的債務風險措施也會納入到中央即將要出台的全國地方債務管理條例中,而成為各地債務治理的普遍指導性意見。而在這些政策以及制度的綜合作用下,中國地方債務增長的“歪門”將有望堵住,中央也會逐漸放開“正道”以滿足地方負債的合理需求,如發行市政債等。中國政府債務也有望步入更為規範發展的市場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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