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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雙邊直接投資亟待破局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16 09:17:28 |
文章表示,中美雙邊投資框架面臨許多挑戰。在前幾輪談判中美雙方在14個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市場准入,即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問題;二是公平競爭問題,主要涉及到中國國有企業以及競爭中立問題;三是權益保障,主要涉及金融服務、稅收以及補償標準等問題。 就本質而言,全球新一輪投資協定其實是規則之爭,包括2012年美國新推出的雙邊投資協定範本,以及近期發達國家已經建立或推動建立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TTIP),以及中國與東盟等發展中國家倡導的東盟和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東亞國家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自由貿易投資協定均顯示出各自不同的規則和特點。 發達國家推動建立的自由貿易投資規則,往往標準更高,涵蓋範圍更廣,不僅要取消或降低商品的關稅,還涵蓋安全標準、技術貿易壁壘、動植物衛生檢疫、競爭政策、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爭端解決,以及有關勞工和環境保護的規定;而發展中國家倡導的國際投資規則,由於發展階段不同,更注重降低投資壁壘和稅收等基本投資權益,很少涉及勞工權利、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等標準和規則。 美國2012年雙邊投資協定的範本是美國正在推進的TPP談判的基石,中國選擇啟動了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為基礎的中美BIT談判。中國必須充分認知與美方談判的艱巨性和複雜性,中國要想從雙邊投資協定中獲取潛在利益,將取決於中國在整個遊戲規則制訂過程中的地位。 文章指出,美國投資協定新範本確立了目前世界上最高水平的投資規則。在投資准入、權益保障、環境、勞工、業績要求、透明度、爭端解決等條款方面,較之中國對外商簽投資協定的慣常做法均有更高要求。由於當前國際投資體系尚沒有形成像多邊貿易體系那樣的完整的普遍接受的規則體系,因此對於中美雙邊投資協定而言,雙方其實就是在利益範圍之內的“對等妥協”。在文本談判中,中美雙方可以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將雙邊投資談判與投資自由化談判適當分離,逐步放開清單限制,通過推動企業、商會等民間層面的投資協定,淡化中美之間的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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