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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政治定位需與兩岸發展相契合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17 00:28:26 |
為實踐“鼓勵兩岸學術界從民間角度就解決兩岸政治問題開展對話”的倡議,從本期開始,本刊將就兩岸關係發展中面臨的主要理論問題和難題,做出分門別類的梳理討論,每期邀請兩岸各一位專家學者就一個共同的議題發表意見和建議,以紙上研討的方式,就解決兩岸政治問題進行對話。我們熱烈歡迎兩岸學界的專家學者們積極參與其中,努力為兩岸關係的發展和兩岸政治難題的破解貢獻才智和心力。我們相信,通過這樣的討論,能梳理出發展兩岸關係政治關係的難點和癥結所在,為兩岸的政治家們指點迷津,開闊思路,從而務實地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為兩岸未來的政治談判開闢道路,增進共識和營造氛圍。 本期首先開題的是對於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務實探討。兩岸政治定位問題,是兩岸關係中的核心議題。如學者所言,這既是一個老話題,又是一個新話題,同時也是一個最複雜敏感的議題。由於它關係到兩岸的核心問題和終極走向,因此,兩岸的學者們對此用心最多,提出的各種模式及理論也最多。遠的不提,近一二十年來,兩岸學者對此比較有代表性的理論和觀點有:台灣張亞中的“一中三憲”、“整個中國”等模式,包宗和的“一中共表”的論點,楊開煌的“內外有別”的觀點以及魏鏞的“民族內共同體”論等;大陸有劉國深的“球體理論”,王振民“台灣是憲政實體”的觀點,黃嘉樹“1+X<2”論述,李家泉的“一個主權、兩個治權”論、嚴安林的“一中兩體”論等等。應該說,所有這些觀點和模式,都極大地發展和豐富了兩岸關係的理論探討,直接推動了兩岸關係的進步與和平發展。 兩岸關係的發展,是一個動態的前進過程,兩岸的政治定位,也是一個動態的表述和不斷發展的過程。如學者們所分析的,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從其主體看,又分為靜態的法律定位和動態的政治定位兩部分。從法律定位的歷史延續看,兩岸同屬一中不僅是客觀事實存在,更是兩岸現行法律所規定的。不論是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是從中國大陸遷延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都確認海峽兩岸的主權、領土、政權、人民均屬於一個中國。這是不會變化的,所以說是一種“靜態”定位。儘管台灣方面曾有部分政治人物和政黨意圖改變這個定位,但無論是國際社會還是海峽兩岸,反對的力量大到足以使他們不敢輕舉妄動,因此胎死腹中,終未得逞。 兩岸的政治定位,則由於兩岸關係的變化而在不斷調整表述。從兩岸分離65年的歷史看,早期是“匪來匪去”,互不承認,完全對立,有你無我。後來則漸進務實到互稱對方為“當局”,這是中性的稱呼,這個稱呼一直延續至今,尚未有什麼改變。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期,為因應兩岸適時開展政治談判的需要,兩岸學者和官方在相互定位時,又在一個中國框架(架構)下,確認兩岸是“一國兩地區”,在主權一體下,默認了對方的地區治權。這是一個大進步,由於這個定位涉及兩岸公務部門和公權力的互動,對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與兩岸民眾的密切往來,無疑是十分有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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