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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台航約在政治業務角度都具有進取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14-02-18 09:06:35  


 
  回到澳台航約簽署的議題上,兩個辦事處是直接代表兩地政府,而兩地的民航局,則是具體的行政管理部門。因此,由兩個辦事處出面簽署民航協議,在位階上有所提升,等於是兩地官方的政治行為,而非兩地民航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業務行為。正因為如此,由於涉及到澳門特區政府與台灣的官方,是屬於“錢七條”所規範的事務,當然需要經過中央政府或澳門中聯辦台灣事務部的批准或授權。

  澳台航線與辦事處扯上了關係,過去也曾發生過一次。那是一九九五年初的內部籌備進行澳台航約談判期間,傳來了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將要來澳門訪問的消息,這令駐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處長王允昌極為擔懮,擔心魯平將會再多次就該機構的名稱“發炮”,從而“嚇怕”正在爭取參與澳台航線營運的台灣航空公司,甚至是刺激李登輝對澳台航約談判下令叫“停”。

  這是因為,在一九九零年三月魯平訪問澳門時,曾向葡方發了兩“炮”,其一是葡京酒店門前廣場的阿馬留銅象,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其二是為何不制止台灣駐澳機構偷渡陳倉,將其以葡文註冊的“台灣貿易旅遊公司”,改為中文的“駐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使得其性質由民間商社蛻變為官方機構?

  前一個問題,前澳葡政府以進行整頓廣場交通工程為由,將阿馬留銅像拆卸並運回葡國,作為對中方的友好回應。但對第二個問題,前澳葡政府卻“不買賬”,理由是中文並不是官方語言,該辦事機構私自篡改中文名稱,前澳葡政府“管不著”。

  但在一九九五年魯平再次訪問澳門時,葡國外交部已於一九九二年宣佈中文也是澳門官方語言。倘魯平再次發“炮”,前澳葡政府就不能再以“管不著”來推搪,必然會向該機構施以壓力,逼迫其按照葡文註冊的名稱,對中文稱謂進行改名了。

  為此,王允昌委託筆者向中央駐澳門有關機構轉達,希望魯平不要再此就此問題放“炮”,以免影響澳台航約談判的順利進行。待澳台航約簽署並生效後,該辦事處將會主動處理“改名”問題。而相關訊息上傳到北京後,也傳來了魯平確認不會“發炮”的訊息。但遺憾的是,王允昌的諾言,只是他個人的單廂情願,卻遭到了台北方面的否決。讓各方當事人都很受傷。

  現在,台灣駐澳門特區機構終於有了正式的官方身份,也可堂而皇之地使用了“辦事處”的稱謂。而在王郁琦拜訪崔世安時,其處長盧長水也予陪同,完全是官方身份。因此,倘下週一也是由他出面簽署澳台航約,就將是再次確認了其官方性質。

  提到澳門特首崔世安會見王郁琦的場合,在安排上似是有著“有失平衡”的感覺。那就是,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梁潔芝,並未在陪同人員名單之內,因而未能與盧長水形成“對等”。而按照國際慣例,無論是外事活動還是內事活動的會見及簽約儀式,是應有此“對等”安排的。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2014年2月16日 作者: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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