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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改革要向社會資本開放

http://www.CRNTT.com   2014-04-22 10:58:11  


 

  再次,鹽業專營政企不分,應對市場變化相當遲鈍,而且高度壟斷經營容易導致腐敗。2011年福島核電站發生洩漏,由於誤解碘鹽可以防輻射部分地區發生搶鹽狂潮,結果導致零售鹽價暴漲,甚至出現買不到鹽的情況。顯然,鹽業專營並沒有如想象中迅速撫平市場波動。另外,2009年底,廣東省鹽務局原局長、廣鹽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沈志強(正廳級)被情婦拉下馬,後經證實,整個腐敗案件涉及72人,被稱為國內鹽業系統最大腐敗案。沈志強等人被認定的罪行中就暴露了鹽業專賣“靠鹽吃鹽”的一些問題。

  所以,當國家發改委發布相關規定後引發一些人的歡呼,它不應該被視為一次“誤會”,而應該理解為對鹽業邁出更大改革步伐的呼喚。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何以鹽業就可以脫離市場?即便是同為國計民生的石油、電力、鐵路、電信等壟斷行業,它們也發出了向社會資本開放的聲音,並在一些領域有了具體的合作項目,中國鹽業為何不能從專營走向開放?

  當然,無論是專營還是開放,食鹽戰略安全和產品質量都必須得到重視,鹽業的市場化改革與向社會資本開放也不妨礙實現食鹽的戰略與質量保障。從過去三十多年的經驗可知,改革開放是我們取得重大成就的法寶,鹽業領域的改革完全可以採取更加開放的舉措,引入社會資本,打破專營的格局。只有這樣,鹽業才能更好地滿足當代消費者多元化的需求。

【新聞鏈接】中鹽再陷“壟斷暴利”漩渦 專家稱中國鹽業“政企不分”體制亟待破除(經濟參考報 2014年4月22日)

  (記者 吳黎華 林遠/北京報道)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4月21日,國家發改委公告宣布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但在中鹽公司和中國鹽業協會看來,這並不意味著食鹽專營的廢除,而僅僅是許可證管理主體的變更。

  ■ 調整 食鹽專營許可證遭廢止

  4月21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0號),宣布,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現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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