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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功抗大同學回憶”黃克功案”

http://www.CRNTT.com   2014-12-09 11:49:28  


毛澤東給雷經天的信的手稿。
 
  黃克功對我說:“我看她(劉茜)這幾天不對,對我也不是太熱情,原來可是很好的。是不是變了?所以我得找她談談,於是就約她到沙灘上散步。但是她不跟我談,她還說:‘你們共產黨就是一幫土匪!’我一聽到這一句話就不幹了,我說:‘你要再說這樣的話,我就打死你!’‘你敢?你們本來就是土匪嘛!’” 

  這一下子把火給點起來了,黃克功怒不可遏,掏槍朝她開了兩槍。 

  我相信黃克功說的,而且在我破案過程中也證明了,黃克功對她沒有其他的行為,沒有侮辱她,也沒有強姦她。 

  當時我以為,打死了一個反動女學生,最多就是判刑5年,何況黃克功還有我們這麼多戰友幫他說情。也正因為我是這樣和黃克功說的,他才把真相全部告訴了我。 

沒有料到的審判結果 

  我把問題搞清楚,全部整理成材料向上級匯報以後,毛主席作了批示,親筆寫了一封信給法院院長雷經天。那天,前來參加黃克功公審大會的有百十號人,雷經天坐在左邊,我在中間(直到此時我才知道我的身份是公訴人,報告黃克功的犯罪經過),右邊是抗大政治部副主任莫文驊,我宣讀完黃克功的作案細節之後,也沒覺得會判他多重的刑。直到莫文驊代表抗大,宣讀了毛主席這封信: 

  雷經天同志: 

  你的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黃克功過去鬥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幹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並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的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便不得不根據他的罪惡行為,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的自己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戒。請你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除宣布法庭判決外,並宣布我這封信。對劉茜同志之家屬,應給以安慰與撫恤。 

  毛澤東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日 

  我當時大吃一驚,緊接著就是極度的後悔。如果我不偵察這個案子,黃克功就不可能死,因為除了我他對誰也不會說的。2000年10月,我去看望張震的時候,他還提起黃克功,說:“他要是不留在延安,在前線就不會死了。”我這一生一直把這件事當作我的一種犯罪行為,從頭至尾檢查自己,是我把黃克功害了,當時我這樣認為,今天我還是這樣認為。黃克功是個很好的同志,就是這件事做錯了,怎麼不能原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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