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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韓國廢除通奸罪看法律的底線 | |
http://www.CRNTT.com 2015-02-28 10:46:55 |
26日,韓國憲法法院9名法官對17起通奸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結果除兩名法官反對,7名法官贊成通奸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處罰通奸的現行法律條款違憲,由此在韓國實行62年的通奸罪被正式廢除。 韓國廢除通奸罪的原因很清楚,是認為這項在韓國實行半個多世紀的法律,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對此的解讀,也僅限於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意義。至於在道德層面的社會效果,從相關報道來看卻是十分消極的。據韓國媒體報道,通奸罪被廢除後,韓國成人用品商立即收到“紅利”。26日韓國一家知名避孕套生產商的股價上漲近15%,另一家營銷緊急避孕藥的公司股價上漲9.7%,廢除通奸罪對成人用品消費的提振作用十分明顯。 這不知是不是韓國成人用品商家借機炒作。但是作為一項法律的存廢,韓國在底線上的把握是毋容置疑的。因為,在韓國,以往的通奸罪並沒有呈現明顯下降的趨勢,“2009年韓國女性犯罪人數超過40萬人,創下5年來新高,其中通奸罪最多,比例高達47.2%。”而從廢除通奸罪後,避孕產品生產商的利好來看,通奸的勢頭必然會上漲。在這種現實情況下,作為有既成通奸罪的國家,應該加大量刑尺度才對,怎麼會反而廢除通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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