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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民間放貸者的自白 | |
http://www.CRNTT.com 2015-04-18 14:12:20 |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正處在一個微妙的階段—今年3月30日,央行、銀監會、住建部聯合發文,將二套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六成下調至四成。 李鳴對房地產政策面的話題不置可否。他指出,投資(借錢)是否成功的重點是,對方是否有運作這個“盤子”的能力。 而前述李鳴朋友在江西老家的別墅項目,現在“還是一塊空地”。那位朋友當初找李鳴借錢,據說是為了還銀行利息。 李鳴約定在銀行貸款到期日的5天前回江西與對方談判。身為債主,李鳴的地位看起來并不強勢,他的談判籌碼是,如果對方將本息都還上,自己這筆銀行貸款還清後,再貸出的400萬元,“自然要繼續借給他”。李鳴已提前咨詢了銀行,得知貸款還清兩天之後,同一抵押物便能再次放貸。 “放高利貸,不是人們以為的坐著就能收錢。”李鳴說。 舊資本和新商業 在李鳴對銀行的抱怨中,也包括商業銀行缺乏管理、不負責任的放貸方式。比如這些銀行并不太關心貸款的用途和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只要到期能還上本息,就能“還舊借新”。企業往往在這個時候想方設法借錢還貸,對那些已經有問題的企業來說,這等於風險會越積越大。而李鳴的放貸生意,看起來也在複制這種“還舊借新”的規矩。 另一方面,對於那些經營良好但是現金流與還貸期限不匹配的企業,不得不讓錢“從賬上走一遍”。比如為了凑足本息去借高利貸,大大增加了經營成本。李鳴告知,由於銀行“還款不靈活”,企業從銀行獲得的任何一筆貸款,最終實際產生的資金成本要比銀行利息高得多。 對銀行的這種指責顯得有失偏頗。企業過度依賴資金杠杆,以及由此付出的高額融資成本,責任終歸在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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