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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溪松語中評:不要讓農漁會修法變政治鬥爭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7 00:24:51 |
賴溪松強調,這次綠委蘇治芬提案修農漁會相關法規,很多人都認為這是因雲林選舉恩怨造成的修法,因為農漁會也是屬於人民團體法的一部分,不能專門針對農漁會去修出不合乎實際運行的法令,而是人民團體法怎麼規定,農會法、漁會法等就應該怎麼修。 賴溪松說,民進黨“立委”希望透過修法把理、監事改成會員直選,等同把會員代表跟小組長割除掉,反而會變成少部分人掌控農會,因為農會有信用金融部,現在理事除了受到監事的監督外,理事會通過的案子,還要經過會員代表大會,因為會員代表會是農會最高權力機構。 賴溪松表示,如果理、監事改成農民直選,理、監事的權利會擴大,少了會員代表、小組長的監督,恐怕會賄選的惡習出現,更何況改成直選,要怎麼選必須有配套措施,如果透過直選產生的理、監事在選舉中的花費,將來會要求農會總幹事負責,反而會造成賄選案發生,如果總幹事不配合,因為把農會總幹事逼退,人事更迭頻繁,這是最不利農會發展的事情。 賴溪松強調,如果因為修法大幅改變生態,有些農會很快就倒閉,因為部分體質弱的農會經不起理監事直選,權力膨脹的後果,而將農漁會總幹事任期限縮在兩屆,那有些心態不正確的總幹事任期第一屆用在摸索,等到連任第二屆就開始會做亂,因為已經不能再連任,能撈就多撈,到時農會財務作狀會出問題,如果沒有很好的配套,正式會引起農漁會很大的動盪。 賴溪松解釋,農會最怕就是不穩定,總幹事就是CEO專業經理人,不需要瞭解農會各個業務,包括供銷、推銷、信用、保險,如果只限定總幹事僅能連選連任一次,最多只能做兩屆,但是一個總幹事沒做一、二屆是不容易達成會員賦予的目標跟自己設定的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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