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中評深度專訪:許楨論香港主權、政權與治權

http://www.CRNTT.com   2017-08-16 00:04:59  


  中評社香港8月16日電(記者 莊恭誠)對於香港管治人才缺陷的問題,香港智明研究所研究總監許楨在接受中評社專訪時,除了提出制度上的改良建議(另見稿),亦指出包括問責官員在內的香港朝野之間,都有必要認識主權、政權和治權的概念以及三者之間的關係。談及“港獨”,許楨指這類分離主義思潮將顛覆現時香港社會的穩定環境或賴以為生的珍貴無形資產,其中包括許多受香港乃至國際社會認可的制度體系和價值觀念。不過他亦認為,香港年輕人對既有制度體系和價值觀念產生懷疑的狀況,值得各方反思,特區政府應結合更廣闊的歷史視野,對香港年輕人的發展前景、角色定位以至使命感和榮譽感提出新的論述體系,而非只是簡單地向分離主義說“不”。

  主權、政權與治權概念混淆致“港獨”抬頭

  對於香港的主權概念,許楨認為首先要提出一個問題:香港的主權屬於誰、歷史上如何被出賣?有意見認為,歷史上滿清出賣了中國主權,不過許楨對此有不同的解讀。他指出,滿清並非共和國,而是一個王朝,國家主權對於王朝而言,只不過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概念,因此理論上來說,滿清時代的中國和中國人全部屬皇帝一人之下,皇帝是否割讓香港,從法理角度坦白來說,與其他中國人是無關的。

  許楨續指,在滿清滅亡、經歷民國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權代表,香港的主權便歸中央政府所有及收回,在共和國中,主權就好比買賣樓宇,樓宇的業權並非屬於家中某一成員,而是全家人人有份、一起共享,中國有13億人,其主權就屬於每一個人,但這並不意味主權可以分割為13億份,就像樓宇的業權雖然人人有份,但業權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因此從這一角度來看,香港的全境範圍其實是由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13億中國公民所共同擁有的,這就是香港的主權概念。“由此可以見到,香港在國家中的去留問題並不僅由700萬香港居民決定,香港居民和其他中國公民同等地分享香港的主權。1997年在國際社會的見證下,香港的主權由英國政府移交過渡到代表13億人的中國中央政府,這是很清楚的事實,也就是說,在香港這片土地上去討論‘自決’是不具有根據和基礎的。”

  談及香港的政權概念,許楨指在主權概念的基礎上,社會主義中國的中央政府這一政權,在國家憲法之下制定並在香港實施《基本法》,但《基本法》同時也是一套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並從屬於作為中國法律體系母法的國家憲法,通俗來說,《基本法》可謂國家憲法的“親兒子”。

  在這一前提下,許楨認為香港人或香港的問責官員出於同胞血濃於水的情緒,關心內地社會的情況、國家發展的進展,這種愛國情懷不僅是國家所崇尚的,今日中國的存在,在歷史上更得益於這種愛國情懷,因此香港人的這一情懷應當受到鼓勵和保留,也就是說,香港人對於國家命運的關心不應遭到打壓,這種熱情值得延續。不過他同時指出,這種關心和熱情的出發點應該是改善大眾的生活、促進國家的發展,而非以關心內地社會和國家發展之名,去挑戰甚至動搖內地社會的管治體系。“到底是為動搖而批評,還是為改善而進言,這兩點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