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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專家在上海:論兩岸交流30年突破意義 | |
http://www.CRNTT.com 2017-10-29 00:09:21 |
對台和平統一路徑:從“招安型和平統一”到“融合性統一”轉變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嘉樹表示,過去兩岸交流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大陸在對台和平統一路徑和模式探索上走了一條從“招安型和平統一”到“融合性統一”的轉變之路。這個探索還在過程之中,最後能不能成功,不是只取決大陸方面,而在於台灣方面的配合。 黃嘉樹解釋說,早期大陸提出的“和平解放”、“一綱四目”等對台政策主張,實際上和古人的和平統一模式區別不大,本質上屬於招安。後來兩岸形勢與交往發生很大變化,大陸對台戰略思維漸漸走向一條“融合型統一”的新探索道路。他表示,探索這條道路最早的代表人物是汪道涵,他首先提出兩岸攜手共建新中國,這就和招安就不一樣。後來,“江八點”提出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共議統一,胡錦濤提出兩岸共建和平發展,通過雙方談判推動統一,現在習近平提出“兩岸一家親”、心靈契合、命運共同體、融合發展等。 黃嘉樹指出,目前講的“融合發展”只是經濟社會層面,其中經濟融合發展實質上指的就是經濟一體化,這個概念很早就開始講了,現在主要提出的是社會的融合發展。 此外,黃嘉樹還把 “融合型統一”與“招安型統一”進行了比較,把兩者之間的區別歸納為四點: 第一,“招安型”工作主軸是對方首腦人物,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工作思路來處理問題,基本上以對方掌權人物為突破口,不直接面對管治對方人民的問題,收複完對方上層後,再讓對方上層來管老百姓,所以招安就意味著給上層一點待遇;但“融合型”卻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思路,它要爭取的首先是台灣的民心,同時也爭取上層人士。所以“融合型統一”就要特別強調兩個隔絕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繫,強調共同利益的連結和構築命運共同體意識等。 第二,“招安型”實際上是一方為主的統一,讓對方意志屈服,統一者是勝利的,另一方是體面的投降,而理想中的“融合型”是雙方共同來完成的,至少在表面上不存在歸降。 第三,“招安型”推動過程中是黑箱作業,因為“招安”不是面向老百姓的,不到時候也不讓更多人知道。但現在“融合型”就要求整個決策和操作過程中要有很大的透明性,特別是在台灣現在的情況下,不可能繞開民眾直接謀求統一。 第四,“招安型”雖然屬於和平統一的模式,實際上是我們古人處理以前割據局面的一種和平模式,最後實際上還是以武力為後盾。我們以前一些“招安型模式”,包括“北平模式”就是武力模式,只不過到最後一刻沒有打起來而已,前面已經打了很多仗了。但“融合型”要求共同參與與合作,特別是對方人民的認同與支持,因此武力牌作用相對下降,所以在這種情景下談時間表的問題就要謹慎了。 第五,“招安型統一”基本是對方完全接受本方法制的問題,“融合型統一”是有可能建立起“第三主體”,包括“九二共識”其實有第三主體的意味,也就是雙方論述的東西拿出一個大家接受的的東西,我們叫做“九二共識”。前些年提出的“一中框架”就是把雙方規定中間共同的東西拿出來,形成一個新的東西,這也是第三主體。第三主體也是可能是一個有形的組織。 第六,“招安型統一”的談判模式是畢其功於一役、一步到位的,“融合型統一”是分階段、有步驟與階段性的,每個階段都處理當時雙方面對的共同任務。所以“融合型統一”在“江八點”就開始思考,先結束敵對狀態作為第一步,然後再簽署和平協議等。 第七,在融合型思路的探索過程中,雙方因為彼此官方的合作,漸漸發展出“上下有別的官方合作關係”。“上”就是所謂的“習馬會”這樣的最高領導人見面的層次,互相沒有承認對方的所謂的“政治地位”,但是在陸委會與台辦這一級可以互稱官銜,可以有熱線電話,可以有某種程度的官方合作。為此,十八大,大陸提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這與“招安型統一”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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