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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舟:融合發展的統一 不是強人所難 | |
http://www.CRNTT.com 2017-12-29 00:20:36 |
第一,關於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李逸舟認為,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是習近平一個創新性的概念,由於他具體展開的論述尚不多,所以產生了理解和使用上的差異問題。開始聽到比較多的一種理解與用法,是把融合發展看作習近平對台思想一系列概念中的一個,如兩岸一家親、命運共同體、心靈契合、一國兩制具體實現形式等等,都是平行並列概念中的一個;側重於經濟社會各方面具體工作中要注重融合,而不是為交流而交流,要著眼交流的目的和效果。另外一種是從統一的基本道路、基本理念上理解,相對應的是急統、一步到位的統一。 李逸舟認為,他比較強調後一種內容,並曾在中國評論上發表文章進行了論述。他說,從總的脈絡看,最初我們確立一國兩制的統一模式時,是希望通過兩黨談判、後來改為兩岸雙方談判,直接達成統一;當時認為事情很簡單,制度和生活方式一切不變,改變的只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特別行政區。所以可以發現,我們對談判非常重視。後來由於各種原因,這一目標無法直接實現。此後逐步認識到兩岸統一的長期性與複雜性,慢慢形成統一的過程論思想與漸進統思想。2005年確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主題)的重要思想,2008年進入所謂和平發展時期。大陸對台工作的根本目標是和平統一,所以和平發展實際上就包含了逐步融合的意涵,但不少人還是產生一些疑慮,擔心和平發展不一定走向和平統一、甚至可能結果是和平獨立。融合發展則更明確地確立了和平發展的目標指向,回應了人們的疑慮與擔心。 李逸舟認為,融合發展的統一,就不是所謂急統,不是強人所難,更不是強迫統一,而是雙方平等,共同追求統一,互利雙贏;與此相應,習近平指出,我們追求的統一不僅是形式的統一,而是兩岸人民心靈契合。從這個意義看,融合發展主要是統一道路、統一方式層面的上位概念,是久久為功,春風化雨,不是搞運動,不是大呼隆,也不必事必稱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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