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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美國涉台有兩面手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8-09-30 00:05:42 |
然而,《台灣旅行法》的通過與有效落實也是兩回事,前台灣駐美代表沈呂巡曾表示,該法案沒有清楚說“訪問華盛頓特區(Visit Washington DC)”,衹是說“進入美國(Enter U.S.A.)”與“鼓勵美台高階層互訪”。另外,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蒲睿哲(Richard Bush)在回復中央社郵件訪問時也表示,這項立法對行政部門不具約束力,事實上美國總統已經有權力可以指派高階官員前往台灣訪問,過去美國政府也曾派出內閣級官員赴台。 也因此,《台灣旅行法》的通過,是否就讓台美官方的高層可以亳無顧忌地相互訪問?可能還需要後續發展的檢驗。但2018年6月12日美國在台協會的新官邸落成,原先傳說的美國陸戰隊會駐紮新址,結果未見落實;而來自華府的慶賀,衹派遣層級較低的國務院助理國務卿馬利·羅艾斯(Marie Royce)出席當天的新址啟用典禮,算是體驗到美國口惠而不實的作風。 2、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涉台部分 美國眾議院已經在2018年5月24日,以351對66票通過了《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HR 5515) 。至於眾院版本的涉台部分,包括了1253條款關於加強台灣部隊作戰準備條文,以及1262條款關於美台高層防務官員交流等條文。 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則於5月24日,表決通過參院版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草案。草案內容已正式對外公開,其中1243條款表達“參議院關於台灣的意見”,表示《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重要基石,美國應加強與台灣的國防與安全合作,支持台灣發展有能力、預備的與現代化國防力量,以維持自我防衛能力,尤其是不對稱及海面下作戰能力,改善對台軍售可預測性,並即時地對台灣提出的採購需求作出回應。 條款中也指出,美國國防部長應該推動關於強化台灣安全之交流,包括美軍參與台灣軍事漢光演習;要求台灣參與美國軍事演習;另外,依據《台灣旅行法》展開美台高級國防官員及軍事將領交流。同時,美國與台灣應該擴大人道救援及災難救助合作,應考慮支持美國海軍醫院船訪台,作為年度“太平洋夥伴”計劃的一部分,藉此改善台美之間應對災難救助的合作。 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也在6月5日已將《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送交參議院排入議程,需經過全院表決後,再與眾議院版本進行協調,兩院各自就協調後定案的最終版本經過投票後,再送到白宮讓特朗普總統簽字完成這項立法程序。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HR 5515)的涉台部分,實際上有些已在執行之中,這次立法將其納入,衹不過更具合理化與具法律基礎,而且凸顯美國在背後大力支持台灣的映射。但能不能長久持續?端看台灣未來在中美之間“棋子”扮演的程度,而非基於美國堅定的立場與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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