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中評專訪:駱偉建談澳門回歸20年

http://www.CRNTT.com   2019-11-04 00:05:41  


 
  中評社:作為法學教授,您如何看待澳門司法建設對保持社會繁榮穩定的作用?有哪些值得借鑒的經驗?

  駱偉建:我覺得司法最重要的就是依法審判。我們講司法獨立,獨立不是抽象的,也不是沒有條件的。像《基本法》規定的很清楚,要求法官一定要獨立進行審判,但“獨立”之前已經有“依法”二字,所以依法很重要,不能脫離法律講獨立。從澳門的實際做法來講,所依的法律就是《基本法》。每個法官在依法的時候,首先遇到問題就是怎麼去理解《基本法》。如果把《基本法》的意思理解錯了,依法肯定就出問題了;如果能夠準確地理解《基本法》,當然他就會做出正確判斷了。所以,司法獨立的條件就是要準確理解掌握法律,這是基本前提。

  澳門司法機關在這個問題上實際上做了一些嘗試。第一,澳門的司法官首先要求他要在澳門本地的大學要學習法律。據我所知,澳門本地大學的法學院都有一門關於憲法和《基本法》的必修課,所以他在學生期間對中國憲法,對《基本法》就有一些必要的了解和掌握。

  第二,法學教育針對普遍的法學院學生,對於願意在從事法官、檢察官職業的人士,必須要經過一個培訓課程,由澳門的法律和司法培訓中心來承擔。這個課程有一年的理論學習,一年的法院、檢察院實習,在理論學習階段也包括憲法和《基本法》的內容。

  據統計,澳門的法官在澳門回歸20年的過程中,法院在審理中涉及到《基本法》的條文大概有60多個,所以,當法官做完判決解釋後,都能夠維護《基本法》的權威。比如早在2005年,關於行政長官可不可以制定行政法規的爭議。有人說不能,認為一定要有立法會的法律為依據,但作為一個行政主導體制來講,應該是政府只要依據《基本法》是可以制定的。最後終審法院做了判決,一錘定音,認為從《基本法》的角度來講,從中國憲法的角度來講,行政長官應該可以制定行政法規。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