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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參與世衛組織活動何以陷困境? | |
http://www.CRNTT.com 2020-03-30 00:08:38 |
依照WHO章程的規範,台灣是無法參與這個國際組織的。台灣僅衹是一個地區名稱,不具“國家”法人身分;“中華民國”雖然為WHO的創始“會員國”,也參加過1946年的國際衛生會議,然而“中華民國”的法統地位,已經在1971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因此,在聯合國下轄的WHO之參與者為國家或聯合國的會員國,事實上並不可行。 在大陸對全世界宣示的“一中原則”之下,台灣面臨到各種參與國際組織的障礙,儘管台灣自1980年代以降,在經濟發展上突飛猛進,一度成為亞洲四小龍的領頭羊,已成為國際社群中不可忽視的一員,而台灣也積極尋求其他的管道與程序,試圖重新加入這些聯合國架構下的國際組織,然而均在大陸的反對下而不得法。除非兩岸對於“國家主權”具有絕對的高度共識,才有可能解決“國家名稱”的高度政治性問題。 三、一中原則卡住WHO之路 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案經多年的努力屢屢受挫。綜合檢視從1997年至2005年台灣重回世界衛生組織所作努力與行動策略,在2001年之前,係以“中華民國”名稱申請成為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至2002年後,採取務實的態度,以“衛生實體”名義推動成為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2005年,台灣採用“雙管齊下”之策略, 提出兩大訴求: 其一訴請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 IHR)實質案修正後之“普世原則”(universal application),作為台灣日後參與該條例所規範之相關活動的法理基礎。其二為將台灣納入以“衛生實體或衛生區域”,或者比照“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台澎金馬模式”之概念,推動成為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 到了馬英九執政時期,由於兩岸關係改善,獲得了大陸的支持,台灣始於2009年再度提出說帖,向世界衛生大會提出觀察員的請求,並經由幹事長對台灣發出邀請,於2009年5月18日至27日之世界衛生大會中,台灣成為了當時WHA之觀察員。但在2016年蔡英文上台之後,由於蔡英文始終不肯承認“九二共識”,台灣又被WHO排拒於門外。 就參與WHA而言,WHA為WHO的決策機制,依照WHA章程第3條的規定,參與WHA身分為會員、副會員、執行委員會代表;受邀參與之政府間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秘書長可邀請已提出會籍申請國家、已代為申請為副會員,以及已經簽署但未經國內憲法程序批准的國家,派觀察員出席WHA;WHO憲章第14條規定世界衛生大會每年舉行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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