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北闈南元”陳景亮 | |
http://www.CRNTT.com 2022-07-04 00:22:42 |
現在談論“北闈”和“南元”的話題。“北闈”指順天府鄉試。多年前,我曾撰《長話短說道北闈》介紹說:“清沿明制,在京師設順天府,置順天府尹”(引自白鋼《中國政治制度通史》,清代卷,第16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順天府級別上高於府、也高於道。其行政長官順天府尹(由大學士或部院大臣“領其事”者稱兼尹)的官秩為正三品,比知府(從四品)高3級,比守巡各道(正四品)高2級。順天府尹的官秩低於各省總督(正二品)、各省巡撫(從二品),但可以直接向上奏事,不必經由督、撫轉奏。據說,清代三品官用銅印,唯順天府尹用銀印。主持順天府鄉試是順天府尹的“職掌”。鄉試屬於省級科舉考試,各省鄉試在本省考選舉人,唯順天府鄉試是面向全國的。據清人徐珂《清稗類鈔》(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1月版),順天府從“本朝之有鄉試”始,就是全國15個鄉試單位之一,其錄取名額中有北國子監的“北皿字號48名”,後來位於南京的南國子監裁撤,江南鄉試錄取名額裡的“南皿字號38名”也歸於順天府鄉試。“皿字號”是國子監生的保障名額。“國子監肄業生徒,有貢有監”,謝青、湯德用《中國考試制度史》(合肥,黃山書社1995年2月版)描述道:“鄉試的前一年,國子監就發布文告,要求願赴順天鄉試的各省貢監生攜帶本籍公文、各旗貢監生攜帶本旗公文於鄉試年二月到監報到”,經國子監考到、錄科兩種考試後,填寫親供,由國子監詳列清册,於鄉試前十日送順天府,取得順天府《官券》即准考證後即可參加順天府鄉試。南國子監裁撤後,“北皿字”和“南皿字”循例分別錄取、排名,然後合併,以前十卷“進呈禦覽”後發表。清人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5月版)記;“順天府試,例於九月朔呈進中式前十卷。辛卯,上以解元文甚不佳,移第三,以南元為第一。發卷出,奏事太監曹某奏:‘順天榜向以順天省人為第一’。上乃易還之。”據我所知,姚元之(1776—1852)生平經歷亁、嘉、道、咸四朝,他所記“辛卯”當為清代道光辛卯(1831);他曾任道光甲午科(1834)順天府鄉試的主考之一。“順天榜向以順天省人為第一”,而不以南元為第一。這便是陳景亮作為“南元”名列清道光二十年庚子科(1840)《順天府鄉試題名錄》第二名的原由,及其“北闈南元”之譽的來由。 附帶言之,陳景亮官至雲南布政使,其後人代有名人出(如子陳承裘進士等、孫陳寶琛進士等),為福州歷史文化增色不少。又,台灣首位進士陳夢球也有“中北闈”即從順天府鄉試勝出為舉人的經歷。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