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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處決:不告知家屬違反法理人道

http://www.CRNTT.com   2013-07-15 09:48:41  


日前遭秘密處決的湘西集資案主角曾成傑 (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7月15日訊/7月12日,湖南湘西集資案主角曾成傑被執行死刑,其女稱法院在執行死刑之前並未通知家屬會見。面對質疑,法院以“法律無明文規定”、“驗明正身時告知”回應引發巨大爭議。網易新聞另一面今天登載文章《秘密處決:不告知家屬違反法理人道》指出,其實,行刑前,死刑犯有權會見家屬,法院通知時應預留足夠時間,如拒絕,法院應提供已盡告知義務的書面證據。[詳見鏈接]
   
處決死囚不能以“秘密方式”執行  
 
  據大赦國際組織的報告,只有中國、越南、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國依舊以秘密方式執行死刑

  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或地區都曾有過"死刑"這種刑罰制度,時至今日,仍有包括美國、中國、日本等五十幾個國家繼續存有並執行死刑。6月28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在紐約舉行主題為“遠離死刑-錯判(Moving away from the Death Penalty - Wrongful Convictions)”的專場研討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出席活動並發表講話,對一些國家以“秘密的方式”繼續執行死刑判決的問題表示關注,要求相關國家進一步增加有關死刑判罰的透明度,並停止以“秘密的方式”執行死刑的活動。

  2008年,根據大赦國際組織的報告,只有中國、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和蒙古國等國依舊以秘密方式執行死刑,執行前並不會通知受刑人家屬,也不會告知埋葬地點。在白俄羅斯和中國,死刑仍被列為“國家機密”。馬來西亞、朝鮮和新加坡也只提供極少的信息。在越南,法律禁止公布死刑數據。 

  迫於廢除死刑團體壓力,日本法務省自2007年12月開始公布被處決的死囚姓名和行刑場所

  在二戰之後,日本政府對於死刑案件採取了更為保密的措施,當時日本的死刑制度處於機密狀態,包括不提前告知死刑犯處決的日期和時間、死刑犯的親屬在死刑執行完之後才會被告知、日本民眾事先不會被告知任何關於死刑犯處決消息等等。

  對多年來不公布處決犯人信息的情況,日本廢除死刑團體斥其為“秘密主義”、“暗箱操作”。迫於壓力,自1998年11月起法務省開始透露處決情況和人數,2007年12月開始公布被處決的死囚姓名和行刑場所。2010年9月27日,日本法務省也首次向新聞媒體公開了東京拘留所(東京葛飾區)內的死刑刑場,並首次允許拍照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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