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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兆言憶文革期間槍斃人的情況

http://www.CRNTT.com   2013-10-19 10:36:21  


 
《一號命令》不是懷個人的舊?

  葉兆言:我不是。

  但您在公開場合曾說過,《一號命令》還是跟家族的事情有關。

  葉兆言:是有關,但這本《一號命令》完全沒有把自己寫進去,而剛剛寫完的一部長篇就把我自己寫進去了。新長篇里的“我”是不重要的,但“我”的認識是重要的;“我”不是小說中的人物,但對故事的認識和判斷很重要。在《一號命令》里,你能看到“我”的想法,但“我”把自己隱藏了。而新長篇里,“我”就直接進入小說中去了。新長篇的結尾,一直到上海世博會。兩部小說之間,還是有些相像,就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事情,然後把以往的歷史寫進去。

  您剛才說,新完成的長篇小說一直寫到上海世博會期間,但《一號命令》從抗戰寫起,止於1970年代初,跟當下現實也沒有太大關係。儘管如此,《一號命令》的時間跨度也夠大,涉及的歷史從抗戰、內戰、建國一直到“文革”,可是您只寫了個中篇,這些素材是足夠寫一個長篇的。為什麼不選擇寫個長篇?

  葉兆言:主要問題還是技術性的,跟一開始的寫作決定有關。我是一個很講究字數的寫作者,我只要決定寫多少,就寫多少。《一號命令》一開始寫的時候,我就設定為九萬字左右的中篇,字數就決定了我的思維方式和敘事方式。《收獲》雜誌執行主編程永新也對我說過,為什麼不把《一號命令》寫成長篇。我就覺得,它一定不是一個長篇,一定是現在這樣一個結構,該不展開都不展開。但我剛剛完成的長篇小說,技術上就跟它不一樣,但風格是相似的,也是很傳統的寫法。無論長篇還是中篇,都是像海明威說的,寫作時你一定要有很豐富的冰山下面的東西。可如果全部在水底下,沒人相信。關鍵是冰山露多少的問題。水面下有很多東西有個好處,讓讀者認為你還沒有寫夠,但這至少讓讀者意識到了還有東西。這要比倒過來好。所有想寫的東西都露出水面的話,那就是泡沫了。

  所以我目前的這種處理方式,作為讀者有所滿意,有所不滿意。舉個例子,我剛剛完成的長篇小說,核心是一個在南京的女人,她始終跟著時代走。汪偽時期,她父親是銀行高管,後來逃到重慶政府,抗戰勝利後他家沒有問題。國民黨去台灣了,他們家也跟著去了,但她沒有去。這個女人不同,她追求進步,解放初期入黨,“文革”中是造反派,但在“文革”初期就被槍斃。被槍斃本身,也許是歷史上這個人的故事,也許是那個人的故事。但是她被槍斃的事情,我沒有寫,我只寫到她被判刑七年,然後她的故事就結束了。一定有讀者會不滿意這種技術處理,肯定會問,為什麼被槍斃,她在監獄里怎麼樣?

  我在後記里說,有一天我父母回家說起誰誰誰被槍斃了。在“文革”中,“五一”、“十一”都會槍斃一批人,剛剛開始的時候,整個城市很隆重;後來變成簡單的儀式,仍然在游街,但老百姓已經不關心了,只看到牆上一張畫叉的大字報。這些東西都跟你沒關係。怎麼跟你有關係呢,就是這個被槍斃的人跟你是認識的。我父母回家就說起這個事情,然後就不說了。我們這些小孩中有種說法,說這個女人是神經病,說毛主席跟她怎麼樣。有人問,為什麼不把這些細節寫進去,可是,這些東西其實網上都有,非常細節。我不寫,你會“譴責”我為什麼不寫,但我一定留給你更多的東西。我要寫的恰恰是,這個女人之前活生生的生活和歷史,她的童年、少年、戀愛等。這其實跟《一號命令》相似,後者的核心其實是一個老男人尋找自己的初戀記憶,尋找自己初戀情人的故事。如果有一串珍珠的話,繩子就是這個故事核心。但這個繩子並不最重要,打個結就結束了。對於任何作家,寫的時候,沒寫的東西一定要比寫的多,這可以觸發你的不滿,觸發你的想象力。引起你想,比把什麼都告訴你要好。比如我新小說里那個女人,寫她在監獄里如何發瘋,如何說毛主席和她怎麼樣……你再怎麼寫,也寫不過真實,寫不過各種小報上的東西,沒有意義。你不寫後,留下的巨大空白可能更好。

  所以把這部小說(《一號命令》)變成長篇,也是可以的,但會覺得很單薄,因為故事就是一個老男人尋找自己的初戀記憶,尋找失去的東西。

  關於空白的技術處理,您在《一號命令》里用的最典型的就是沈介眉在與趙文麟分手後的人生經歷,她在1949年後肯定有很豐富的人生經歷,但您沒有寫,直接跳到他倆在“一號命令”後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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