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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中國國安委是個什麼機構

http://www.CRNTT.com   2013-11-29 08:59:30  


 
  對上述構成國家安全的問題,任何一個單一部門都無法獨立解決,因為它們提出的方案不但局限於部門利益和本位意識,而且也無此能力,因此需要多部門協作,從更高層面進行統籌應對,甚至動員整個政府乃至全社會的力量去解決。這就需要在原有國家安全機制上,有必要建立新的應對機制。
 
  專家的解釋也合理。不過,要消除民眾的擔憂,我認為關鍵在於如何看待國安委的職能和性質。由於該機構尚未正式成立,筆者只能從公報和《決定》的有關表述中去推測。奇怪的是,國安委雖然放在社會治理一節,但公報和《決定》都沒有成立該機構的解釋說明,倒是習近平在關於《決定》的說明中,有一段解釋。引用如下:
 
  “關於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改革發展才能不斷推進。當前,我國面臨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而我們的安全工作體制機制還不能適應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個強有力的平台統籌國家安全工作。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加強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已是當務之急。國家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戰略,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制定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研究解決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這段說明有三點值得注意:一是中共決定成立國安委的出發點或目的,乃是化解內外雙重壓力之需,即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是現有的安全工作體制機制不能適應維護國家安全之需,因此需要搭建一個強有力的平台統籌國家安全工作;三是國安委的職責包含四個方面,即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戰略,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制定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研究解決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那麼,習近平的上述解釋透露出何種信息?有兩點是明確的:第一,雖然國安委是放在社會治理的表述中,但基於外部安全的考慮要大於內部,即它的成立更多地是為應因外部安全之需。其實這點也好理解,就維護內部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來說,中共目前的強力機構有很多,而且還有政法委協調指導,足以應對來自內部的重大挑戰,再成立國安委意義不大,且可能與已有機構,尤其是政法委職能重叠交叉,造成兩個機構打架,除非把政法委撤銷。而外部安全是中國的一個軟肋,雖然中國看起來很強大,但受各種內外因素牽制,它的這種力量尚不能投射在外部。現在把國安委放在社會治理一節,目的也是“掩人耳目”,避免國際社會尤其是與中國有戰略競爭的國家不必要猜疑。當然,安全問題的內外連接也是把它放在社會治理一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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