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 |
中評智庫:對台貿易壁壘調查背景內容及影響 | |
http://www.CRNTT.com 2023-07-20 00:14:24 |
(二)調查程序 1.立案調查前期工作:申請人申請和商務部審查 因為台灣地區禁止大陸產品輸入的領域主要是農產品、五礦化工產品和紡織品,對大陸相關行業和企業帶來了一定的損失,3月17日,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和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向商務部提交了貿易壁壘調查申請書,請求就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商務部收到申請人申請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對申請人資格、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了審查,認定符合相關規定。 2.立案和調查 商務部4月12日發布的《公告》,即表明已經正式立案。《公告》中明確,自公告之日起,就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調查期限是6個月內,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明年1月12日。目前,該案正處於調查過程中。 3.認定和採取適當措施 《調查規則》第三十一條明確:“通過調查,商務部應就被調查的措施或者做法是否構成本規則第三條所稱的貿易壁壘作出決定,並發布公告。”第三十三條明確:“如果被調查的措施或者做法被認定構成本規則第三條所稱的貿易壁壘,商務部應當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1)進行雙邊磋商;(2)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3)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考慮到此次貿易壁壘調查涉及的主體是兩岸,若商務部認定台灣地區的相關做法構成貿易壁壘,可以採用第(1)或第(3)項措施。但在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聯繫機制停擺狀態下,雙邊磋商通道受阻,可能會不得不採用其他適當的措施。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