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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立陶宛對華政策的變化與涉台挑釁

http://www.CRNTT.com   2024-10-24 00:02:07  


 
  (一)平穩:立陶宛對華政策的平穩發展(1991-2018)

  在1991年至2018年這一時期,立陶宛對華政策呈現平穩務實的特徵。作為波羅的海三國之一,立陶宛與中國的外交關係始於蘇聯解體、立陶宛獨立後的1991年。1991年,立陶宛與中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建交聯合公報》,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立陶宛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諾不與台灣當局進行官方往來。

  在這一段時期,中立兩國的雙邊關係呈現穩定發展的態勢,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方面。首先,雙方經濟文化交流密切。兩國的雙邊貿易額自1992年的千萬美元逐漸增長至16億美元,涉及經貿領域、投資領域、文教領域、稅務領域、司法領域等多個領域。④其次,雙方共同參與中國—中東歐合作以及“一帶一路”建設。例如,2015年中國招商局集團與立陶宛克萊佩達港口管理局、考納斯自貿區簽訂多項合作協議;2017年立陶宛交通與通訊部部長羅卡斯·馬休利斯來華出席首屆“一帶一路”國際高峰論壇,中立簽署共建“一帶一路”政府間諒解備忘錄。再者,雙方高層交流不斷。2018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上海會見立陶宛總統格里包斯凱特,雙方皆表示願從戰略高度和長久角度發展兩國關係。

  如上所述,1991年至2018年這一時期立陶宛對華政策平穩務實,重視與中國的合作互動,究其原因,與立陶宛所處的外部結構及其內部認知有關,即與當時特定的時空環境、國際政治經濟形勢以及立陶宛內部認知相關。在外部結構與內部認知的分析框架之下,首先,冷戰結束後的20世紀90年代與21世紀初,立陶宛獨立後急需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與支持,特別是需要獲得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國的承認與支持。在此認知之下,立陶宛對華政策較為友好。其次,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立陶宛在發展過程中不但需要與歐洲國家展開經貿交流,更需要與中國這個重要的新興經濟體展開交流合作。再者,2008年以後,伴隨全球經濟危機、歐洲民粹主義、英國脫歐、難民問題等國際政治經濟的負面衝擊,立陶宛展開“對沖戰略”的外交政策,即採取雙向而多元的外交策略,在國際政治中探求一種中間立場以防止在大國關係中被迫選邊站而遭受損失。⑤因而,立陶宛在融入歐盟和北約後,也同時積極發展對華關係,重視提升與中國的雙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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