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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跨國家庭暗箱:貪官外逃捷徑

http://www.CRNTT.com   2009-01-20 07:35:36  


 
  2007年6月28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判處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有期徒刑12年,幷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0萬。而龐家鈺的妻兒,早在他2002年權勢如日中天時,就已悄然移民加拿大了。

  這樣的“跨國家庭”腐敗案,幷非個案。2006年6月,涉案金額高達億元的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夥,在被中紀委“雙規”前逃往美國。據報道,周金夥之妻陳淑貞在案發前早已移居美國,幷擁有綠卡,爲他外逃留下了後路。

  2005年1月,中國銀行黑龍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潜逃加拿大。他在職時將10億元人民幣分批轉移出境,還拿公款十幾次“出國考察”,安置妻子移民及爲自己潜逃“踩點”。在妻子成功移民加拿大後,他把大量的資金轉移到境外多個私人賬戶上去,然後宣布和妻子離婚。高山成功移民加拿大後,却聲稱自己身無分文,靠前妻“救濟”。

  近年來,我國貪官外逃現象令人觸目驚心。2004年,商務部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逃官員數量約爲4000人,携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但多位受訪專家認爲,從現在看,這僅是一個保守的估計。

  這些外逃官員有一個明顯特徵——絕大多數都是先把配偶子女以經商、留學等名義送往國外,獲得外國國籍或綠卡後,裏應外合把資産轉移國外,最後自己來個“裸奔”。

  據知情人透露,目前有一些國際服務機構,就專門爲這樣一些官員服務——通過提供爲貪官子女留學和配偶定居服務,爲官員轉移財産,從中獲取巨額利潤。

撼動公衆對官員的信賴基礎

  在全球化的當今,公衆對普通公民因經商、置業、求學等原因獲取綠卡或轉換國籍,早已習以爲常。但本刊記者調查發現,對官員配偶子女申請綠卡與秘密入外國籍,公衆却始終有著無限的想像和猜測。

  “官員尤其是中高級官員配偶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綠卡,有違政治倫理”,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對本刊記者說,“對社會公衆來說,官員特別是身居要職的高層官員,其作爲公民個體的角色已被大大弱化,在絕大多數場合,官員就是政府的代表,其一言一行直接關係政府的形象。官員應代表人民群衆的利益,做到忠誠、廉潔、奉公、守法,已成爲社會公衆對官員的基本要求,加之中國重視家庭的傳統觀念及落馬官員的先例,一旦官員將家庭成員‘轉移’國外,其與人民同在、與國家患難與共的正面形象將遭到質疑,人民群衆有理由懷疑其忠誠和廉潔,甚至懷疑其隨時可能‘脚底抹油’開溜。”

  在采訪中,不少受訪者擔憂,這樣“留後路”的官員會對國家的政治、經濟和國防造成一定威脅——除可能轉移鯨吞的國家財富外,他們中的某些人還掌握著國家的經濟或國防情報,其一旦逃到海外,往往會成爲敵對勢力策反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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